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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首次回购 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焦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和半导体材料业务的核心主业发展,以全球领先为目标,坚持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先进制造、全球经营,持续巩固行业地位,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55,498,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最高成交价为4.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9元/股,成交总金额约2.5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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