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变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变价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764,700 股,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9.07%,占其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7.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近日,公司收到万国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股份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7日因司法裁定变价被动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035,34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4%,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由30,497,175股的减少至28,461,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11.05%降低至10.32%;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34,958,847 股减少至32,923,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12.67%降低至11.93%,权益变动的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事项如下:
一、权益变动触及1%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所有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本次因司法裁定变价导致被动减持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内容一致,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变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万国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28,461,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32%,其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芬女士、万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923,5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93%。
4、万国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的万国江先生因司法裁定变价导致的被动减持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司法变价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万国江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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