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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上接C20版)

  (上接C20版)

  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7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C区行政办公楼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3-4项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4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 证券投资部

  邮编:239200

  电话:0550-5682597

  传真:0550-5602597

  联系人:王物强

  电子邮箱:wangwuqiang@ajhchem.com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7”,投票简称为“金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相关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杨乐先生、周睿先生、王从春先生、陶长文先生、孙庆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胡晓明先生、储敏女士、孟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胡晓明先生、储敏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胡晓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孟征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选举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第七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乐先生,汉族,1989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董事长,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禾实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立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金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杨乐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78,699股,杨乐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杨迎春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52,662,052股(持股比例44.4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迎春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睿先生,汉族,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生产调度员、车间主任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科长、生产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睿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从春先生,汉族,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滁州金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从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82股,通过持有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65%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从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长文先生,汉族,1968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生产科副科长,合成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陶长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011股,通过持有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2%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陶长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庆元先生,汉族,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来安县化肥厂质检科科长、水泥分厂厂长等职。2006年12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精细化工产品销售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庆元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庆元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晓明先生,汉族,196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审计学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历任南京财经大学财务管理系副主任、审计系副主任、资产评估系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特约研究员,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历任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健尔康 (603205)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晓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储敏女士,汉族,1966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9月至1993年6月,在扬州工学院担任教师,1993年6月至今,在南京财经大学工作,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科负责人、江苏省知识产权法学会常务理事,南京市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淮安恒发纸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储敏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征先生,汉族,1988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9月至2016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学习;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在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化学系进行博士后工作,从事导电框架材料的设计合成以及电转导化学传感方面的研究;2021年11月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工作。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特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孟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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