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以公司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建设银行在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8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3、债务人: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1)按建设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建设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建设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7.59%。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5,544.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9%,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四、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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