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86.7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16.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70.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45,239.95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项目延期至2028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4、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87.27万元(不含税),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注册会计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于2024年9月使用了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截止2025年7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7,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购买额度。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0,011.89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37,764.01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与银行理财本金)。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7月1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2.70%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7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40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增加及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5年1月-6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在2025年7月至12月拟开展的业务进行预测分析后,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调减人民币250万元(不含税)及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不含税),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接受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提供的劳务服务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接受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提供的劳务服务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H555W0K
经营者:严姚帅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20年04月21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村天灯舍西区128号(流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王建华表姐姚书珍之女严姚帅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周巷严姚帅运输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2、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282MA2AH9TX1N
经营者:严林丰
类型:个体工商户
注册日期:2018年02月28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天灯舍中78号
经营范围: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普通货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系王建华表姐姚书珍女婿严林丰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经查询,慈溪市速朋货运代理服务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并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如无可供参考交易定价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4、关联交易确实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由交易经办人员充分说明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确保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前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并予以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审议了《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认为:本议案中增加及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预计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已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研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议案中增加及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必要的,定价方式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以全票(三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38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乔治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及调整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并结合2025年上半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下半年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的合理调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双方各自在价格、服务方面的优势,实现彼此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的实施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 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37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及调整的部分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范畴,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王建华先生、徐姚宁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关于增加及调整部分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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