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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豪威集团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3,472,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40%;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218,008,4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65.38%。

  ● 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08,576,9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3.57%;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4,904,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2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59%。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虞仁荣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未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仁荣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虞仁荣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7,631.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6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6.27%,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0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781.8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1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4.75%,对应融资余额为260,00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二)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1证券简称:豪威集团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3616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

  1、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登记事宜,共向777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股票期权7,716,850份,行权价格为78.97元/份。

  2、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97元/份调整为78.83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83元/份调整为78.63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63元/份调整为78.41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

  1、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登记事宜,共向2,07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股票期权12,270,600份,行权价格为78.97元/份。

  2、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97元/份调整为78.83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83元/份调整为78.63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8.63元/份调整为78.41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

  1、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登记事宜,共向3,361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股票期权19,983,400份,行权价格为139.29元/份。

  2、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9.29元/份调整为139.07元/份。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对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A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股票期权的价格如下: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由、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及《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

  “韦尔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7月2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韦尔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63,989,846.78元(含税)。

  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韦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5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本次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7月25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韦尔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韦尔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5年7月24日(含2025年7月24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21-50805043

  电子邮箱:will_stock@corp.ovt.com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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