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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240.082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48.2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5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2]35475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将超募资金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项目节余资金”系节余募集资金本金,不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变更“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及“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并进行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现阶段“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及“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累计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下同)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及投资方式、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五)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4.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4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制定若干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除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若干治理制度。

  二、修订、制定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明细

  

  本次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本次修订、制定的部分若干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50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7日

  至2025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01-2.05、议案3.01-3.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5年8月5日17:00,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10-3085204

  3、传真:0710-3085219

  4、邮箱:hbcz@cz-tec.com

  5、联系地址:襄阳市高新区台子湾路118号,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邮政编码:441000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8月7日届满,公司股东李光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光平、蒋波哲、郭霖、陈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亿红、周洁、赵升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某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提名孙继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 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李光平、某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光平、蒋波哲、郭霖、陈垚、孙继光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均不存在不得被提名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李光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亿红、周洁、赵升吨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提名人均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且在公司连续任职均未超过六年。除此外,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 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李光平,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襄阳市劳动模范,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通用航空低空经济智库专家,襄阳市(高端制造业)首席技术专家,襄阳市机械工程学会会长,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高性能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专家顾问,湖北文理学院隆中学者?产业教授。1987年8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武汉华中航空器材公司业务部经理;2000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襄樊王行航空附件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经理、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25年2月,历任公司及其前身总经理、董事长、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代);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平持有公司14,127,248股股份,与公司股东李羿含、王春晓互为一致行动人。李光平、李羿含和王春晓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光平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蒋波哲,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9月至 2006年2月就职于湖北省襄樊市热电厂,任工程师;2006年2月至2007年7月,就职于襄樊王行航空附件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7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及其前身副总经理、董事、航空部件维修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波哲持有公司500,0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郭霖,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10月至 2007年6月,在襄樊王行航空附件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历任生产计划员、生产部副经理;2007年7月至2021年10月,在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历任生产部经理、质量部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航空部件维修事业部总检验师;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霖持有公司230,08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陈垚,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分公司业务董事;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部执行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北京方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垚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孙继光,男,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7月-1982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机械工业部财务司职员;1982年4月-1988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财务司职员;1988年4月-1993年6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财务局副处长;1993年6月-1999年6月,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财务司处长;1999年7月-2008年11月,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审计部部长;2008年12月-2014年5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2016年12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审计师;2016年12月-2018年6月,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书记、纪检组长、特级专务;2018年6月-2019年5月,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巡视组组长;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继光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黄亿红,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2018年12月至2025年5月,任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亿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周洁,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至2021年4月,历任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任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洁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赵升吨,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6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学院教授。2020年3月至今,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升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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