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卫光生物智能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项目建设选址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地处深圳市西北部,东至观澜、西接松岗、南抵石岩、北与东莞市接壤。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宿舍楼、多栋厂房、综合仓库、乙醇回收站、危化品库、危废品库、乙醇地罐区和污水站房,满足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运营需求;二期预留高层厂房建设空间,打造现代化智能产业基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设计产能为年处理血浆1,200吨。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本项目已启动光明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程序,并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3月28日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光明区政府在线等媒体完成公示,项目用地规模约为7万平方米(最终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为准),公司将通过独立竞得用地方式获得建设用地。公司将依法履行用地取得程序,最终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本项目总投资230,794.66万元,包括新增建设投资225,619.97万元,利旧投资1,356.66万元,贷款利息3,818.0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如本项目全部或部分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全额或部分使用募集资金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建设期为4.5年。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项目目前尚未正式签署任何交易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公司现有血液制品生产线建成于2013年,设计年投浆量约400吨,经多次改造升级目前已提升至650吨,进一步改造升级产能的空间极其有限,公司急需新建工厂拓展产能。公司通过建设1,200吨/年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可生产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人免疫球蛋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纤维蛋白原等十几类血液制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缓解行业供需矛盾,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2、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主要生产血液制品。血液制品市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在临床治疗中,血液制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整体仍处于供不应求的市场形势。但随着国内医疗改革、血浆供应能力、进口血液制品政策、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变化,血液制品市场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公司未能紧跟市场需求,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持产品创新升级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踪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的发展状况,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和投资策略。同时,公司将在加强内部管理及创新、质量及良率提升、产品研发、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人才培养与引进等各方面强化和打造自身的竞争优势,同时积极发挥和提升公司积累的与现有主要客户密切良好的合作关系,努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收益。
(2)管理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产、供、销体系,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随着项目的逐步推进,血液制品生产团队逐渐壮大,产品种类增加,生产管理难度加大,现有管理体系可能难以适应技术发展要求。如果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及时调整完善,将对项目实施带来不利影响。生产规模的扩大与现有管理制度可能存在的矛盾带给本项目一定的管理风险。
为使企业保持快速、稳健的发展态势,公司创新管理模式,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减少操作风险,高效推进项目实施。
(3)政策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血液制品行业属于我国产业政策支持的产业。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血液制品产业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政策,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是,随着我国血液制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加强了对行业内企业的生产资质的监管,政府可能会适时调整相关产业政策,公司同样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
为此,公司将充分利用目前的优惠政策,借助公司具有的优势,尽快发展壮大;同时公司将会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新建高标准的生产车间,不断引进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市场人才,届时公司的管理能力、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营销能力将会得到大幅提升,以应对国家产业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及控制措施
血液制品行业是典型的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维持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营销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血液制品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对相关员工的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均有较高要求,拥有合理知识结构核心技术人才、营销人才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的流动对本项目的实施可能产生一定的人力资源风险。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和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将使公司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降低公司整体竞争力,影响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为充分应对可能存在的人力资源风险,公司将学习、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以人为本,鼓励科技创新,创新激励机制,培育健康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建立国际通行的包括股票期权在内的长期激励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并留住核心人才。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战先生、李莉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1、调整前后说明
调整前:公司与深圳市卫光生命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光控股)之间未作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调整后:卫光控股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卫光生命科学园)租赁相关场地,预计2025年产生租金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调整原因
卫光生命科学园拟将相关场地出租给卫光控股,供其研发、生产等使用。
除前述调整内容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2025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做变动。
二、调整后的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三、关联方的关联关系
(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所)
公司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注册资本:456,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年3月8日
法定代表人:段凯
经营范围: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普通货运(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经查询,武汉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卫光生命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卫光生命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云谷社区北圳路669号卫光生命科学园(二期)3栋3层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战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药品生产;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卫光控股与公司均受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控制,公司董事长张战先生担任卫光控股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卫光控股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卫光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武汉所、卫光控股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定价。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与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武汉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双方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公司相对于武汉所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卫光生命科学园将相关场地出租给卫光控股,供其研发、生产等使用。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相对于卫光控股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请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如下:
以上议案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建议采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邮箱:zhengquanbu@szwg.com;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人:洪洁辉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8月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张战先生(董事长)、郭采平女士、陈冠群先生、李莉刚先生、张先恩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谢文杰先生;
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张建平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成员:张建平先生、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李莉刚先生、张先恩先生;其中张建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成员:张战先生、郭采平女士、王艳梅女士、张先恩先生、张建平先生;其中张战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谢文杰先生;其中王艳梅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黄娟女士、王艳梅女士、张建平先生、张战先生、陈冠群先生;其中黄娟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张建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采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谢文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冠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金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建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洪洁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洪洁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洪洁辉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邮政编码:518107
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郭采平女士简历如下:
郭采平女士,197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检定室副主任、质保部副部长兼质量检定科科长、药物研发中心副主任、药物研发中心主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郭采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谢文杰先生简历如下:
谢文杰先生,1976年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1997年7月入职公司工作,2018年10月至2024年3月担任公司生产总监。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谢文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陈冠群先生简历如下:
陈冠群先生,1977年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深圳市信方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陈冠群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金建军先生简历如下:
金建军先生,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曾任亿腾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全国商务总监,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营销总监。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金建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洪洁辉先生,男,1991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惠州迪芬尼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0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洪洁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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