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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5-7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关于2023年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及换股价格调整依据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于2023年3月22日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债”),债券简称“23希望E1”,债券代码“117205.SZ”,发行规模65亿元人民币,当前余额48.3057亿元,本期可交债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公司A股股票。

  根据《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因派送现金股利使公司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换股价格,P1为调整后的换股价格,D为该次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金额。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披露《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74),向截至2025年7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41245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25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因派送现金股利使公司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13.07元,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0241245元,调整后换股价P1为13.05元。

  根据上述约定,本次调整前“23希望E1”的换股价格为13.07元/股,调整后“23希望E1”的换股价格为13.05元/股。上述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自2025年7月25日起生效。

  换股价格调整/修正后,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不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120%。发行人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不存在限售或权利瑕疵等影响投资者换股权利的事项,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不违反发行人对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等相关承诺或相关股份减持规定。

  公司将关注新希望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事项系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则要求所做的信息披露,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平稳有序,一切正常。公司控股股东亦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并持续给予坚定支持,其本次调整换股价格系根据相关规则所做的正常操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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