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分期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的方式,参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质矿产”或“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并通过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
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基于本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及所有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宁股份”)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质矿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有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合称“三家公司”)处于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中,其债权债务负担较大。为协助上市公司完成本次重组,控股股东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东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先生为三家公司提供了债权延期清偿、债务担保等支持。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与三家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重组后,三家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据此,紫东投资及罗阳勇先生为三家公司提供的相关支持举措,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罗阳勇于前述董事会会议中回避表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支持举措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紫东投资
1、关联方名称: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788139285P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1-1幢17层1706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罗克敏
7、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化工产品的项目投资与技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紫东投资股东为罗阳勇、刘玉霞夫妇。其中罗阳勇先生持股90%,刘玉霞女士持股10%。
9、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紫东投资自2006年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紫东投资净资产118,971.1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37万元、净利润17,717.40万元。
11、关联关系说明:紫东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
12、紫东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罗阳勇
1、关联方姓名:罗阳勇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关联关系说明:罗阳勇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
5、罗阳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支持举措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延期偿债协议书》
为了支持本次交易,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紫东投资(作为甲方)与三家公司(作为共同的乙方)签署《延期偿债协议书》,对紫东投资持有的破产债权作出延期清偿安排,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乙方延期偿付甲方债权。乙方应在会理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投资人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九个月后,按《重整计划(修正案)》规定向甲方偿付普通债权合计895,216,023.03元。
2、在本协议约定的延期偿债期间,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利息。
3、鉴于《重整计划(修正案)》中尚有部分债权未裁定,为了保障《重整计划(修正案)》的顺利执行及债权的清偿,如果预留的偿债资金不足以按照《重整计划(修正案)》的规定清偿债权,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的管理人从甲方的普通债权清偿款中拨付款项用于保障其他债权的清偿,且有关风险由甲方承担。如果由此导致甲方债权未获得清偿的,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九个月后由乙方未来经营所得清偿甲方。
(二)《担保协议书》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重整,为公司留足办理融资手续的时间,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王泽龙等与三家公司另行签署了《延期偿债协议书》,其持有的债权1,914,176,552.75元延期至《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延期偿付期间不计利息。应债权人的要求,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和王泽龙(作为共同的甲方)、三家公司(作为共同的乙方)、紫东投资和罗阳勇先生(作为共同的丙方)共同签署《担保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延期偿债协议书》(合同编号:JZ-HX-LY-2025001),约定乙方延期偿付甲方债务等相关事宜。
2、丙方自愿为乙方在《延期偿债协议书》中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合计债权、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若乙方及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延期偿债协议书》约定及时足额偿债的,甲方可以直接要求丙方代乙方履行乙方到期未履行的义务。
(三)《关于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协议书》
三家公司尾矿库因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相关诉讼,秉持相关诉讼新老划断的原则,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三家公司(作为共同的乙方)、紫东投资和罗阳勇先生(作为共同的丙方)、王德亮先生(作为丁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尾矿库相关诉讼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罗洪友起诉乙方普通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案号:(2024)川3402民初1992号】及本案可能涉及的二审、再审等程序均由甲方负责。由此基于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文书产生的败诉金额和支付义务由甲方承担。若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部分由丁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因罗洪友等向乙方尾矿库排放尾矿而应支付的排尾费(如有)由甲方享受,甲方有权以乙方的名义提起维权之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500万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无力承担该诉讼费的,则由丙方承担。上述维权之诉乙方胜诉的,丙方保证乙方自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法院判决认定的款项支付给甲方。若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的,未支付部分由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支持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利于公司顺利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及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外,公司未与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实际控制人罗阳勇先生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相关支持举措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罗阳勇先生需回避表决。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本次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支持举措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相关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
延期偿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宁股份”)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1,417.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05%。
2、本次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质矿产”)及其子公司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经质矿产、鸿鑫工贸、立宇矿业合称“三家公司”)。三家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阶段,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前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有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组前,三家公司与安宁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后,安宁股份将正式成为三家公司的重整投资人。2025年7月21日,安宁股份、三家公司及其债权人温州盈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晟实业”)共同签订《延期偿债协议书》,约定盈晟实业、王泽龙合计持有三家公司的债权1,914,176,552.75元延期至《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延期偿付期间不计利息,安宁股份为三家公司按期偿付前述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延期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延期偿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1)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迎宾大道64号1幢2楼32号
(2)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3)注册资本:人民币4,570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00年8月2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石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财务状况:截止202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09,463.53万元、总负债240,605.31万元、净资产-131,141.78万元,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当中。
(7)出资人情况:截至目前,王泽龙持有经质矿产3200万元的出资额(对应经质矿产70.0219%股权);经会理法院出资人权益调整,盈晟实业持有经质矿产1370万元的出资额(对应经质矿产29.9781%股权)。
(8)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经质矿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
(1)住所:米易县垭口镇回箐村七社
(2)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3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矿山机械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止202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28,162.45万元、总负债188,848.57万元、净资产-160,686.12万元,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当中。
(7)出资人情况:截至目前,经质矿产持有立宇矿业1,000万元出资额(对应立宇矿业100%股权)。
(8)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立宇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格病区松坪子
(2)法定代表人:王建新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4)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0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矿山机械销售;矿物洗选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截止2025年3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38,384.20万元、总负债121,545.36万元、净资产-83,161.17万元,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程序当中。
(7)出资人情况:截至目前,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5,000万元出资额(对应鸿鑫工贸100%股权)。
(8)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鸿鑫工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7月21日,盈晟实业、王泽龙(作为甲方)、三家公司(作为共同的乙方)及安宁股份(作为丙方)签署了《延期偿债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约定盈晟实业、王泽龙合计持有三家公司的债权1,914,176,552.75元延期至《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支付,延期偿付期间不计利息;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全面履行债务,则应当承担支付未偿付金额资金占用费、违约责任。
2、丙方为乙方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甲方的全部债务本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
3.本协议自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标的公司债权人盈晟实业、王泽龙合计持有标的公司债权1,914,176,552.75元。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与盈晟实业、王泽龙、上市公司签署《延期偿债协议》,约定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债权延期至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生效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偿付,上市公司将为标的公司债权清偿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延期偿债协议》以会理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修正案)》为生效条件,届时公司将正式成为标的公司重整投资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1,417.66万元。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6,675.67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76%。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
3、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担保诉讼。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延期偿债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宁股份”)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东投资”)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含)的无息借款,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限内随借随还,额度循环使用,借款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紫东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属于公司接受关联人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且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罗阳勇先生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788139285P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108号1-1幢17层1706号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法定代表人:罗克敏
7、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化工产品的项目投资与技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紫东投资股东为罗阳勇、刘玉霞夫妇。其中罗阳勇先生持股90%,刘玉霞女士持股10%。
9、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紫东投资自2006年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紫东投资净资产118,971.1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37万元、净利润17,717.40万元。
11、关联关系说明:紫东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
12、紫东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间利率为零,公司无需向控股股东支付任何利息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成都紫东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1、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壹拾亿元整)。乙方可在此额度范围内,随借随还。
2、借款利率: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间利率为零,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利息费用。
3、借款期限:2025年7月2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使用借款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申请借款展期,并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4、担保方式:乙方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5、借款用途:用于乙方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及对外投资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紫东投资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缓解资金压力,调整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及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外,公司未与控股股东紫东投资发生过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可以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交易为无息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也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同意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罗阳勇先生需回避表决。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可以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相关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78 股票简称:安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分期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的方式,参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质矿产”或“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并通过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
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如公司在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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