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6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8项、第9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予以披露。其中第1项、第2项、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8月4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15
联 系 人:刘嘉屹、郭苏霞
联系电话:0591-83684425
联系传真:0591-83684425
电子邮箱: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六、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2。
2、投票简称:昇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其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审议的“表决意见”栏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该提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现场工作制度》。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本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列示,其余只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具体修订内容以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备案登记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修订部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下转D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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