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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3日通过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议案》

  因战略发展规划调整,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暨拟签订落户意向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余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意向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暨拟签订落户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投资运营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3日通过电话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

  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暨拟签订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书》,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和2025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暨拟签订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的发展计划,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项目终止原因

  因战略发展规划调整,公司拟终止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调整至余姚推进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有利于充分发挥余姚塑胶产业集群优势和公司总部管理优势,提高公司现有资产和供应链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项目的整体投资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暨拟签订落户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四、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尚未开始实施,也尚未进行资金投入,且相关协议已终止。主要建设内容公司拟在总部所在地余姚继续开展,因此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暨拟签订落户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余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丰茂股份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落户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拟在余姚市购置土地,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公司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重要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热管理系统、空气悬架系统、密封系统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强化产品服务供应能力,并提升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在余姚工业园区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新建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暨拟签订落户意向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投资建设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对方全称:余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281671222317L

  单位性质:机关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丰山路199号

  协议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余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促进项目落户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优质项目落户园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项目名称

  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

  (二)项目性质

  内资、制造业

  (三)项目投资

  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

  (四)项目简介

  项目意向落户余姚工业园区兰江都市产业园,拟用地120亩(最终用地面积、位置及性质以法定程序批准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计划建设先进厂房,并引进先进的设备,打造集研发与生产于一体的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用于支撑公司未来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本项目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旨在进一步提升热管理系统、空气悬架系统、密封系统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强化产品服务供应能力,并提升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综合竞争力。同时,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为公司提供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和创新产品,为企业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五)意向合作内容

  (1)甲方将根据园区规划、土地管理法规及政策,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乙方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用地供应相关工作。

  (2)乙方拟投项目落户余姚工业园区,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拟落户项目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保证其拟落户的项目符合能源、环保、安全等方面要求。

  (3)乙方须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标准地协议等相关约定投资建设,按时开、竣工。

  (六)附则

  (1)本协议书为双方投资合作意向,具体投资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在正式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旨在进一步提升热管理系统、空气悬架系统及密封系统产品的生产能力,以满足市场需求、强化产品服务供应能力,并提升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综合竞争力。同时,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为公司提供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和创新产品,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在公司总部余姚推进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余姚塑胶产业集群优势和公司总部管理优势,提高公司现有资产和供应链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项目的整体投资回报。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后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书为双方投资合作意向,具体投资合作事宜以双方另行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需视后续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丰茂股份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项目落户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张紧轮扩产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变更情况进行调整,由于公司拟终止“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且该项目尚未开始实施,本次拟将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从“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调整到“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以下简称“调整后募投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3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9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81.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4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81.7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2,812.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5,530.96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使用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的金额,未包含在上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中。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本次调整情况

  原由公司实施的“张紧轮扩产项目”,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投入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调整“张紧轮扩产项目”投资总额,同时变更“张紧轮扩产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0万元用途,用于“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的实施,“张紧轮扩产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后剩余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设备购置尾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由于公司拟终止“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且该项目整体尚未开始实施,本次拟将上述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0万元从“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调整到“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本次变更调整完成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将为新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张紧轮扩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履行了项目建设所需的审批、核准及备案手续,获得了相应的投资项目备案编号:2102-330281-04-01-472255,已获编号为余环建2021(94)号的环评批复。原募投项目总投资8,493.5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493.5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866.7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5,3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308.3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18.52万元,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根据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项目内部收益率为30.06%,投资回收期4.96年(含建设期)。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张紧轮扩产项目”资金用途,拟将变更用途的部分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投入到新项目“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调整后“张紧轮扩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493.5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张紧轮扩产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2,310.16万元,募集资金投入进度92.65%,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及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该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余额为408.6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由于公司拟终止“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且该项目整体尚未开始实施,因此公司也尚未将募集资金投入对“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的建设。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张紧轮扩产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产品市场需求、市场拓展进度不及预期,公司谨慎推进项目投资建设。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进度,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同时考虑公司拟终止“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公司本次拟将“张紧轮扩产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000.00万元,从“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调整至“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募集资金净额不足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调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智能底盘热控系统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余姚工业园区兰江都市产业园(具体以公司最终购置土地使用权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地址为准)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内容及投资规模:主要建设热管理系统、空气悬架系统、密封系统产品的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预计60,079.11万元。

  6、项目投资预算: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投项目总投资60,079.11万元,募集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采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7、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年。分为前期准备工作、土地购置、土建工程及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人员招聘培训、验收&系统调试等阶段。具体如下:

  

  8、项目建设尚需履行的程序:本项目建设用地尚需履行招拍挂手续。同时,本项目还需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及办理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作为全球最大的橡胶加工国,中国依托雄厚的制造业基础与持续扩张的市场需求,在全球橡胶精密零部件领域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汽车产业与工业机械行业的迅猛发展,橡胶精密零部件获得了广阔的应用场景。橡胶加工行业作为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年来得到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纳入鼓励类产业;2023年11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乘用车空气悬架用空气弹簧技术规范》(T/CSAE 312-2023),系统构建了气密性、弹性特性等关键技术指标体系,填补了该领域标准空白;2020年11月《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则聚焦质量提升与智能制造,着力构建现代化橡胶工业体系;2020年10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更将轻量化底盘技术列为重点突破方向,空气弹簧轻量化属于底盘轻量化的重要方向之一。

  2、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市场基础

  随着全球汽车产业向更智能、更舒适、更安全等方面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速崛起,对橡胶精密零部件的需求也将持续攀升。据QYResearch,2023年全球汽车零部件橡胶成型市场销售额达到2,293亿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2,929亿元,2024-203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5%。

  在汽车热管理领域,随着行业对乘坐体验与隔热性能的要求持续提升,叠加汽车智能化与电气化快速推进带来的车内电子元件数量急剧增加,市场对高效热管理系统的需求将不断增长,推动汽车热管理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QYResearch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热管理市场规模约为4,088亿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至5,324亿元,2024-2030年期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8%。

  在空气悬架系统方面,伴随汽车电动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空气悬架系统凭借卓越性能,在优化车辆舒适性与操控性方面的作用愈发关键,其市场规模和渗透率也在持续提升。根据盖世汽车的数据,2024年,国内标配空气悬挂的新车销量约为81.6万辆,渗透率仅为3.6%,提升空间巨大。乘用车领域,预计到2025年空气悬架渗透率约15%,国内市场规模约266.76亿元,2023-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4.38%;商用车领域,预计到2025年国内空气悬架市场规模约49.28亿元,2023-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75%。

  3、公司深厚的技术积累与成熟的质量控制体系,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与质量保障

  在技术工艺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确保产品与技术始终与国内外先进水平保持同步。通过多年的技术投入与研发积累,公司在生产线设计、产品配方设计、工艺优化、结构创新、性能检测等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

  在研发方面,公司先后建立了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并通过了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认证。公司以新配方研发、新工艺优化、新产品衍生、新领域拓展为核心方向,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产品质量是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一线汽车品牌对供应商要求非常高,只有具备优秀的品质管控能力,才能成为汽车品牌商的长期供应商。为此,公司构建了全方位的质量管控体系,且已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和稳定的销售渠道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公司凭借产品品质优异、产品型号丰富、售后服务良好等优势,实现了较高的客户满意度及较强的行业影响力。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上汽集团、一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安汽车、东风日产、纳威斯达等国内外知名整车厂,以及康明斯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基于良好的合作基础,公司充分发挥品牌商客户的渠道优势,提升售后服务市场的销售能力。由于整车制造商对供应商的筛选标准严苛,一旦建立合作关系,出于对产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的考量,通常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同时,公司积极响应下游知名厂商的需求,开展产品设计开发与定制化服务,持续增强客户黏性。此外,公司依托“米其林”品牌授权,借助米其林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2024年公司与更多国际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产品出口到欧洲、东南亚、南美洲、中东等多个地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在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具备了可行性,经济及社会效益明显,因此本项目可行。

  (三)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财务测算,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51年,税后内部收益率15.83%,项目整体经济效益及盈利能力较好。该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结合目前市场现状和未来发展预期而作出的测算,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

  (四)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产能将得到有力扩充。尽管公司已对项目的产品市场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并在市场拓展、人才储备与技术研发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但如果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将存在由于新增产能过多而导致的产品滞销风险。

  针对市场风险,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对市场形势和客户需求状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科学分解销售目标、回款目标,在巩固既有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市场,严格控制销售风险;确保持续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再造等措施,有效控制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及控制措施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已针对优秀人才实施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对稳定公司核心技术团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业规模的不断增长,企业对于核心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将对公司新产品的持续研发能力以及技术能力的储备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吸引保留技术人才: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招聘评估体系、培训体系、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评估体系、晋升开发体系和团队管理体系;在人员的选择和任用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合适”的人才,最大化优秀人才的价值实现,降低人才流动;保持合理的人才梯队和人力资源储备,为公司业务的扩张做好准备。

  3、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收入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也将相应增加,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品研发、质量管控、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未能随业务规模扩大及时优化及提升,将使公司一定程度上面临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公司在快速成长中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增强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以引进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管理队伍素质,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管理层和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结合,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技术、财务、质量、现场管理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投资运营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投资运营优化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及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茂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6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远东工业城CE10号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2、以上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

  3、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请参会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复印件,以便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会议登记(须在2025年8月4日17:00时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采用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勋苗

  联系电话:0574-62762228

  传真:0574-62760988

  联系邮箱:dongmi@fengmao.com

  登记及信函送达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锦凤路22号,邮编:3154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59”,投票简称为“丰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意事项:

  1、请双面打印,并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请在“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一栏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对于非累积投票事项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3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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