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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周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敏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周敏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公司对周敏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对公司经营和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5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1日、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与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信东”)签署《<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向湖南信东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34.97万元(含),借款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

  近日,公司与湖南信东正式签署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和种类:人民币4,334.97万元;

  2、借款期限:2025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

  3、借款利率与计息:利息按照年利率3.6%/年计算,按季结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付息);湖南信东有权在借款期限内提前分期还本付息,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计算,自出借之日起计息至每笔借款实际归还之日止;

  4、还款:在湖南信东实现销售回款后,在保障开发所余资金的前提下,在借款期限内,湖南信东按其借款额及时无条件一次或分次归还。

  湖南信东情况等其他内容详见2025年5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展期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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