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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下转D20版)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绍思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5-036)。

  会议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14,400万元,认缴其新增注册资本14,400万元,用于盘州市落喜河风电场项目建设。

  二、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修改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会议同意公司对以下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改: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36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盘州公司”)。

  增资金额:14,400万元。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新能源盘州公司是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新能源盘州公司投资建设盘州市落喜河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为120MW,总投资72,117万元。为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按照不低于20%的项目资本金要求,公司拟向新能源盘州公司增加投资14,400万元。

  (二)本次增资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35)。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能源盘州公司概况

  (一)新能源盘州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3月24日

  3.注册资本:32,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郑世勇

  5.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新能源盘州公司资产总额124,198.80万元,负债总额91,862.98万元,净资产32,335.82万元。2025年1-3月,新能源盘州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0.28万元,净利润132.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投资项目情况

  盘州市落喜河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为120MW,与盘州市响水镇大龙潭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联合建设110KV升压站1座。项目现已完成环评、安评、地灾、职业病专篇报告编制及审查办理;已完成社稳、水保方案报告编制;已完成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办理及永久使用林地办理等工作。

  三、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根据《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增资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

  (二)增资金额

  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出资14,400万元,认缴新能源盘州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4,4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能源盘州公司注册资本为46,5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三)增资用途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投资建设盘州市落喜河风电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EPC工程款、土地租赁款及其他费用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新能源盘州公司100%股权。

  2.本次增加投资用于盘州市落喜河风电场建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公司传统能源和新能源多能互补、深度融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 、备查文件

  1.盘江股份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5-03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091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会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就《年报问询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就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在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一致。

  一、关于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7.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27.22%,四个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均值22.60亿元。报告期内利息收入0.08亿元,占前述货币资金余额平均值的比重仅0.35%,货币资金收益率较低。期末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货币资金1.2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发生额约69.21亿元,存款利率0.405%,贷款发生额1.5亿元,贷款利率范围3.45%-5.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3.56%,比上年末增长8.99个百分点,其中有息负债209.68亿元,同比增长73%,包括长期借款137.91亿元,短期借款54.1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66亿元。报告期内利息费用支出3.26亿元,同比增长90.1%。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4年度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日最高存款余额、每月末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平均存款利率及其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差异、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说明本期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2)补充披露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存放地点、预期收益率、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并结合同期存款利息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受限问题,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使用的情形;(3)补充披露公司存量债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借款用途、利率区间、到期时点、债务规模及公司对应的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基于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有息债务余额、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现金流下降、公司融资能力、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在集团公司存贷比的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和(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2024年度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日最高存款余额、每月末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平均存款利率及其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差异、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说明本期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

  1.公司2024年度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日最高存款余额情况

  2024年度,公司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2.61亿元,日最高存款余额为4.69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委托集团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支付委托贷款;二是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收付通过集团财务公司结算,需保持一定资金存量,以提高资金收支效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三是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

  2.公司2024年度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月末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平均存款利率及其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差异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月末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情况如下表:

  

  (2)公司2024年度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款项的平均存款利率及其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差异情况

  公司2024年度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405%,同期存放在商业银行的平均存款利率为0.10%-0.20%,存放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高于存放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根据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任何时候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都不逊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当时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3.补充披露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和管理要求,不断深入落实风险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稳健的经营管理理念,风险管理力度持续加大,基础管理逐步筑牢,风险底线思维不断强化,业务发展稳步前行,风险管理状况呈现良好态势。

  集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组织制定了《风险指标监测与预警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40项合规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工作,强化公司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公司持有集团财务公司45%的股权,参与集团财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在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也约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并制订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并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每半年对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一次风险评估。2024年,经过公司评估,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依法经营,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2024年8月,集团财务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抵质押权力未落实”,受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行政处罚,集团财务公司已整改完成并提前收回贷款,未造成损失。除该处罚外,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形。

  4.说明本期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资金是否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贵州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含附属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根据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开立存款账户,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公司的要求办理存款业务;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保函、保理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服务原则为公司(含附属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数额及交易时间,并无任何必须从集团财务公司获取金融服务的义务。

  公司放在集团财务公司资金不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不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

  (二)补充披露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存放地点、预期收益率、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并结合同期存款利息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受限问题,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使用的情形。

  1.补充披露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存放地点、预期收益率、利息收入的具体来源

  公司2024年末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存放地点、预期收益率、利息收入情况如下表:

  

  2.结合同期存款利息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是否匹配

  公司2024年度取得利息收入848.25万元,全部是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商业银行活期利率区间为0.1%-0.2%,集团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为0.405%,根据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和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3.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受限问题,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使用的情形。

  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全部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成原因为支付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质押票据到期款,保证金比例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5%-20%,质押票据的比例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100%,票据到期兑付后,即可转入公司基本户和一般户,正常使用。

  公司每年均聘请会计师事务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并严格履行披露义务。

  除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受限问题,不存在公司货币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使用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公司存量债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借款用途、利率区间、到期时点、债务规模及公司对应的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基于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有息债务余额、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现金流下降、公司融资能力、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在集团公司存贷比的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

  1.补充披露公司存量债务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借款用途、利率区间、到期时点、债务规模及公司对应的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

  截至2024年末,公司贷款余额202.8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54.06亿元,长期借款137.9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9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贷款余额61.0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41.70亿元,长期借款余额19.3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2)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南公司”)贷款余额2.43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1.7亿元,长期借款余额0.7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3)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普公司”)贷款余额8.7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0.5亿元,长期借款余额8.2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4)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依公司”)贷款余额18.5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6亿元,长期借款16.9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5)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贷款余额5.62亿元,其中:短期借款1.45亿,长期借款4.1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6)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发电”)贷款余额21.85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亿,长期借款18.8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7)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发电”)贷款余额37.4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02亿,长期借款33.4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8)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州新能源”)贷款余额7.61亿元,全部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9)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岭新能源”)贷款余额27.33亿元,全部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0)盘江新能源发电(镇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宁新能源”)贷款余额1.96亿元,全部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1)盘江新能源发电(安顺西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秀新能源”)贷款余额1.35亿元,全部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2)盘江新能源(普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新能源”)贷款余额8.82亿元,全部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3)贵州盘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机公司”)贷款余额0.09亿元,全部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公司的项目贷款均采用分期还款方式。

  2.基于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远低于有息债务余额、资产负债率较高、经营现金流下降、公司融资能力、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说明在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比的合理性,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

  (1)说明在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比的合理性

  公司2024年末银行存款余额为16.09亿元,其中在集团财务公司余额为1.22亿元,占公司资金存量的7.61%。一是公司委托集团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支付委托贷款;二是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收付通过集团财务公司结算,需保持一定资金存量,以提高资金收支效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三是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为0.405%,在其他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平均利率为0.1%-0.2%,高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因此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有一定存款。

  公司2024年末贷款余额202.88亿元,其中在集团财务公司余额为1.75亿元,占公司贷款存量的0.86%。公司投资建设的火力发电和新能源发电享受国家绿色金融利率优惠政策,集团财务公司不属于商业银行,不能享受该政策,贷款利率高于商业银行。扣除电力板块后,公司煤炭和机械板块融资总额96.5亿元,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占贷款存量的1.81%。

  综上所述,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和贷款合理。

  (2)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长短期偿债压力、流动性风险

  ①公司2024年末贷款余额202.88亿元,较年初103.30亿元增加99.58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2023年起,公司制定了“煤电新能源一体化”发展战略,围绕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打造西南地区煤炭保供中心的战略定位,立足自身煤炭资源禀赋,加速发展电力产业。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投资建成两个燃煤发电厂,投资建设新能源装机容量约377万千瓦,累计完成投资185.67亿元。扣除20%注册资本金后,其余80%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

  ②公司2024年末存款余额16.09亿元,贷款是存款的12.61倍。受煤炭市场价格下行和安全监管压力加大的影响,近两年公司经营现金流较同期减少,盈利能力下降,叠加投资金额持续加大的影响,资产负债率增加,但是公司投资建设的火力发电和新能源发电属于一次投入行业,前期资本投资金额较大,后续维护成本低,现金流入呈稳定增长趋势。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预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总额123.9亿元,可以满足偿还到期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资金需求,无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也会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债务风险。

  (3)公司的应对措施

  ①夯实安全基础,坚定不移落实发展战略,增强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时代脉搏,紧密融入能源变革趋势,加快老矿井产能提升,加速杨山露天煤矿建设,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拓展规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的内源性资本。

  ②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一企一策加强资产约束日常管理。健全公司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以《盘江股份债务风险管理办法》为抓手,建立公司债务风险监测台账,逐月分析跟踪,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子公司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

  ③全面推动三项制度改革,有效增强抗风险能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三能机制在公司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落地见效,不断激发公司的动力活力。坚决退出不具有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两非”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推动资源不断向主业集中。持续深入实施“两金”管控方案,从源头控制“两金”风险,强力“清旧”,对“两金”进行全面梳理、差异化管控、分类施测,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④进一步强化投资管理,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切实转变过度依赖举债的投资观念,严格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在传统的授信基础上,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筹集资金,通过多元化融资方式,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年审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和评价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货币资金实施函证程序(包括银行存款和存放财务公司款项),评价存放财务公司款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回函情况检查资金受限以及贷款情况;

  3.抽查大额财务公司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分析财务公司银行账户使用情况是否受限;

  4.检查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了解相关协议的授权审批情况,核查资金支取、限制性用途等细节性条款,查看期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是否按照协议约定限额实施;

  5.了解和评价公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检查公司对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风险的持续评估过程,核查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内控情况、整体风险管理等情况;

  6.获取财务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核查财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以评估是否存在不可控的风险;

  7.根据银行存款平均余额和存款平均利率复核利息收入发生额是否准确及完整。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期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资金不存在实际无法支取和使用的情况,相关存款不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限制性用途;

  2.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匹配,相应资金不存在受限问题,不存在货币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80.51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21.66%。年报显示,部分在建工程存在进度停滞、预算金额频繁调整、工程进度达100%后仍持续投入等问题,包括:(1)盘州新能源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预算金额由上年的7.40亿元增加至24.37亿元,期末工程进度由66.96%降低至41.91%;(2)马依基建项目最近五年工程进度分别为81.75%、94.14%、84.86%、96.09%、81.65%,且预算金额由2020年的30.08亿元调增至45.06亿元;(3)恒普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工程(即原恒普基建项目)最近五年工程进度95.42%、95.55%、87.71%、96.08%、95.25%,预算金额由2020年的12.06亿元调增至22.42亿元;(4)矿井开拓延伸工程及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工程进度已达100%,最近五年仍有持续新增投入0.9亿元、0.73亿元、1.36亿元、1.57亿元、2.19亿元;(5)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2020年工程进度已达100%,最近五年新增投入金额1.51亿、2.06亿、3.22亿、4.31亿元、1.64亿元;(6)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2020年工程进度已达100%,最近五年新增投入2.54亿元、4.52亿、3.22亿、8.05亿、6.77亿;(7)“三供一业”改造项目预算金额7.49亿元,最近五年工程进度分别为50.74%、51.69%、51.71%、51.71%、52.03%,建设项目长期停滞。上述项目均未计提减值。此外,原首黔公司“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期初余额7.15亿元,前期已计提减值1.76亿元,关注到公司曾于2020年9月披露称该项目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不再继续实施,但本期项目发生转固6.00亿元,其他减少金额1.16亿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项目所在位置、具体用途、建设以来相关对外采购的前十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合同签署时间、付款时间、支付方式、资产入库时间、开票时间、期末履约进度,是否存在大额退款情况,并说明采购和所属项目建设进度、产能等是否匹配,采购是否真实,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2)按照年度列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实际建设进度和转固情况,说明项目资金投入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近五年工程进度和预算金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工程进度达100%后仍旧持续新增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项目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3)补充披露首黔公司“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的立项背景、建设和变更、结项、计提减值等情况,说明与首黔公司其他建设项目的关系,结合项目进展和使用情况,说明本期转固和其他减少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合理;(4)结合项目具体进展和实际使用情况,说明项目立项、变更、延期、结项等是否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述项目所在位置、具体用途、建设以来相关对外采购的前十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往来款余额、合同签署时间、付款时间、支付方式、资产入库时间、开票时间、期末履约进度,是否存在大额退款情况,并说明采购和所属项目建设进度、产能等是否匹配,采购是否真实,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1.盘州新能源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该项目由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该公司位于贵州省盘州市境内,主要负责投资建设盘州市境内的新能源项目。2023年末预算总额7.40亿元,为公司已经取得贵州省能源局批复并正在实施的铜厂沟一期、分布式光伏和铜厂沟二期的项目投资总额。2024年,公司继续加大新能源业务投资,盘州新能源陆续取得铜厂沟三期、大龙潭一期农业光伏等项目的投资核准。因此,公司将已取得投资核准的项目投资金额加入到盘州新能源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预算数,2024年末预算金额增加至24.37亿元。由于新核准的项目完工进度较少,导致期末工程进度由2023年的66.96%降低至2024年的41.91%。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贵州省能源局最终批复将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三期农业光伏电站与盘州市双凤镇打峰岩农业光伏合并建设,新建装机由21万千瓦增加至26万千瓦及其配套输变电系统,投资预算由73,460万元增加至85,993.07万元。

  该项目采购金额与建设进度相匹配,采购业务均为真实采购,不存在资金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盘州新能源的建设项目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建设以来对外采购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注:以上交易均不存在大额退款情况。

  2.马依基建项目

  该项目由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位于贵州省盘州市境内,主要负责投资建设马依西一井、东一井、西二井和东二井四个子项目。预算金额由2020年的30.08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45.06亿元,主要是建设过程中增加洗煤厂、采矿权和探矿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马依西一井项目(240万吨/年)于2018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8月取得采矿权许可证,2023年2月一采区(120万吨/年)建设完成,通过贵州省能源局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转入正式生产。二采区(120万吨/年)续建中。马依洗煤厂(300万吨/年)总投资3.4亿元,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并进行带煤试运转。马依基建项目中的东一井、东二井、西二井公司将择机开展建设。

  该项目采购金额与建设进度相匹配,采购业务均为真实采购,不存在资金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马依基建项目建设以来对外采购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注:以上交易均不存在大额退款情况。

  3.恒普公司发耳二矿一期项目

  该项目由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公司位于贵州省水城区境内,预算金额由2020年的12.06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22.42亿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进行项目设计变更,矿井投资总额由12.06亿元变更为14.61亿元,二是在建设过程中增加洗煤厂建设、采矿权和探矿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恒普公司所属的发耳二矿一期项目(90万吨/年)于2018年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8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23年2月建设完成,通过贵州省能源局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转入正式生产。恒普洗煤厂(120万吨/年)总投资1.65亿元,目前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并进行带煤试运转。

  该项目采购金额与建设进度相匹配,采购业务均为真实采购,不存在资金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恒普公司发耳二矿一期项目建设以来对外采购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注:以上交易均不存在大额退款情况。

  4.矿井开拓延伸工程及技术改造项目,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三个项目

  这三个项目是煤炭企业保障矿井正常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也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要求持续实施的,上述三类项目每年都以相同的名称列出,实际在项目计划管理上,当年制定投资计划,并确保当年完成全部投资,次年重新制定计划并实施。该项目为各矿井单位实施的零星项目,项目繁多,公司按照汇总口径披露完工情况,且根据公司项目建设考核管理办法,上年下达投资计划的零星项目最迟下年必须完工。因此,绝大多数项目是完工状态,公司按照大数原则披露此类项目工程完工进度均达100%。下一步,为了便于项目区分,公司拟在每个项目名称前加上对应年度,比如以“2025年度矿井开拓延伸工程及技术改造”进行区分。

  5.“三供一业”项目

  “三供一业”项目是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省国资委关于全面启动监管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黔国资通改革〔2017〕7号)等文件要求,启动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气)和物业管理等设备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总投资74,385万元,其中:供电改造户数61,307户,总投资32,645万元;供水改造48,518户,总投资22,240万元;物业改造户数26,077户,总投资19,500万元。

  2019年,公司完成了供电改造,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审计,出具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三供一业”供电改造工程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信会师贵报字﹝2019﹞第l0106号),供电改造项目审定金额为29,789.33万元。2020年4月,公司将其移交给六盘水供电局和曲靖宣威供电局,其中:移交六盘水供电局62,046户,移交金额28,155.52万元,移交宣威供电局1,949户,移交金额1,633.81万元。

  供水改造分为中心城区和独立工矿区两部分,中心城区按“先改造后移交”,独立工矿区按“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280090号)和贵州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报告(立信基审字〔2020〕第108号),中心城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审定金额为8,914万元,独立工矿区供水改造工程项目审定金额为9,765万元。2021年,公司将中心城区已改造完成的资产移交贵州水投水务盘州市有限责任公司,移交户数20,480户,移交金额10,031万元(包含改造工程和供水资产);独立工矿区移交户数22,079户,移交资产和投资总额9,780.31万元。

  物业改造采取“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由贵州福泽家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由于部分供水改造和物业改造采取“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组织实施,接收单位的工程进度未在公司账面核算。因此,公司在统计“三供一业”完成进度时,未将该金额统计在内。截至2025年3月末,独立工矿区供水改造工程进度金额为8,282.37万元,物业改造工程进度金额为9,659.55万元。若将上述两项工程进度累加计算后,公司“三供一业”累计完成进度为93.63%。

  该项目涉及国家补助资金,2020年8月公司已向国资监管企业提交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的请示》,提请贵州省财政厅尽快完成专项资金清算,但至今未完成清算,因此,公司尚未进行会计处理。

  “三供一业”项目建设以来对外采购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表:

  

  (二)按照年度列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实际建设进度和转固情况,说明项目资金投入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近五年工程进度和预算金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工程进度达100%后仍旧持续新增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项目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1.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实际建设进度和转固情况如下表:

  

  注:累计转固金额包含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金额。

  2.项目资金投入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相关项目推进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项目资金投入与工程进度匹配,近五年披露的情况出现预算金额变动和项目进度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繁多,从便于投资者理解的角度出发,公司将每一个公司实施的项目集群或者某一类项目集群做了合并披露处理,相关项目推进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近五年工程进度和预算金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工程进度达100%后仍旧持续新增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应资金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近五年披露的情况出现预算金额变动和项目进度变动及工程进度达100%后仍旧持续新增投资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繁多,从便于投资者理解的角度出发,公司将每一个公司实施的项目集群或者某一类项目集群做了合并披露处理,相应资金不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公司工程进度和预算金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工程进度达100%后仍旧持续新增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的分项目情况说明请参考问题(一)回复。

  (三)补充披露首黔公司“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的立项背景、建设和变更、结项、计提减值等情况,说明与首黔公司其他建设项目的关系,结合项目进展和使用情况,说明本期转固和其他减少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应减值计提是否及时、充分、合理。

  1.项目立项背景及建设情况

  为发挥资源优势,促进贵州省工业结构调整,贵州省发改委批复《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规划》。2009年1月,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基地采取总体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首先建设400万吨/年焦化项目,同时启动钢铁、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贵州首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黔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根据项目进展分期出资,其中首钢产投持股51%、盘江股份持股25%、黔桂发电持股15%、首钢水钢持股9%,首黔公司负责建设“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原煤钢电项目”)。根据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与投资各方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约定,项目用地按照不高于4万元/亩标准执行,一期规划用地7,883.58亩,项目用地按“一次定价、一次支付项目全部用地款”支付征地补偿款。首黔公司完成征地总计7,200亩、支付土地费用26,298万元,其中:1,422.49亩工业用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盘土国用(2011)第329号,面积478,688.00平方米,718.032亩;盘土国用(2011)第328号469,644.00平方米,704.466亩),其余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征收完成后,首黔公司开展“三通一平”和边坡治理、地基处理等工程,累计完成投资82,238.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8年6月,经北京市国资委、贵州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首黔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至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完成后首黔公司各股东出资与股权结构如下:

  

  首黔公司股权划转完成后,首黔公司重新定位,将煤炭资源开发作为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其现有的杨山煤矿(产能30万吨/年)为主体整合纳木井田优质资源,开展杨山煤矿技改到120万吨/年(即杨山煤矿兼并重组项目)前期工作。

  2020年9月,首黔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到位情况,将注册资本由20亿元减少至10.72亿元,并相应调整股权比例。交易完成后,首黔公司各股东出资及股权比例如下(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44):

  

  2020年10月,杨山煤矿取得12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正式开工建设。首黔公司杨山煤矿矿区面积9.1982km2,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6863万吨,煤种主要为焦煤、其次为瘦煤,煤质为低灰至中高灰、特低硫至高硫、中高发热量,设计可采资源/储量23581万吨。

  2020年12月,为避免同业竞争,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公司从自身发展战略出发,对首黔公司增加投资12,800万元。增资完成后,首黔公司各股东出资及股权结构如下(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57):

  

  2021年9月,公司与盘江煤电集团实施资产置换,置换完成后盘江股份对首黔公司持股86%、首钢水钢持股9%、盘江电投发电持股5%。

  2024年6月,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完成首钢水钢持有的首黔公司9%股权收购,公司持有首黔公司股权比例由86%增加至95%。

  (2)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10月以前,首黔公司主要项目为首黔公司原煤钢电项目杨山煤矿30万吨/年生产矿井。

  2020年10月,杨山煤矿取得120万吨/年的采矿许可证,正式启动实施首黔公司杨山煤矿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61,451万元。

  2023年12月,盘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首黔公司投资建设杨山煤矿100万吨/年露天开采项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62),项目总投资19.54亿元。

  综上,首黔公司不同发展时期分别实施了三个独立项目,三者之间相互区别,不存在变更项目情况。

  (3)项目计提减值情况

  首黔公司杨山煤矿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技改项目和杨山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处于在建状态。首黔公司原煤钢电项目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2023年8月,首黔公司收到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解决贵州盘县“煤(焦、化)-钢-电”一体化循环经济工业基地项目闲置土地遗留问题的通知》,经盘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拟依法依规收回首黔公司原煤钢电项目闲置土地,并对该项目截至2023年8月31日账面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征地补偿款、已办证土地使用权费用按照账面价值向首黔公司予以补偿。鉴于盘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补偿范围不能覆盖项目账面资产全部内容,项目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首黔公司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首黔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首黔公司煤钢电项目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煤钢电项目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3〕黔第1090号),首黔公司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煤钢电项目资产组账面值为79,619.69万元,评估后可收回价值62,059.12万元,减值额为17,560.57万元,减值率22.06%。首黔公司依据上述评估报告确认的减值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60.57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53)

  (4)项目结项情况

  2024年8月,盘北管委会向首黔公司送达《关于有偿收回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的通知》,盘北管委会拟依法依规有偿收回首黔公司原煤钢电项目土地及相关资产,对首黔公司前期在该土地上产生的相关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实物指标调查等按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采取实物资产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补偿。首黔公司配合盘北管委会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通知》中确定的依法收回的土地和补偿资产开展审计、评估等工作。

  2024年9月,盘北管委会向首黔公司送达《关于有偿收回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原煤钢电项目闲置土地暨签订〈处置协议〉的通知》,经盘北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盘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盘北管委会经研究确定补偿资产为:盘北管委会下属盘北开投公司持有的房屋资产和盘北开投公司、盘北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局持有的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杨山煤矿运煤线路资产(含土地使用权)。上述两部分资产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和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补偿资产评估价值61,697.26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盘江股份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同意,同时经首黔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呈报贵州省国资委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黔公司与盘北管委会、六盘水市自然资源局盘北分局等已完成资产交割、产权证书变更登记等工作。

  (5)本期转固和其他减少的原因

  2024年10月,首黔公司与盘北管委会、盘北开投公司、盘北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局签订《土地有偿收回协议》并完成所有资产交割手续,首黔公司按照扣除税费后的影响金额增加房屋资产和运煤线路等固定资产59,963万元(含可抵扣税金等税前金额为61,697.26万元),并对被置换出去的在建工程71,544万元做转固减少59,963万元及其他减少11,581万元处理,同步核销该项目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7,561万元和在无形资产核算的已办证的土地使用权净值7,828万元,最终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在20万元以内,不存在2023年度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

  (四)结合项目具体进展和实际使用情况,说明项目立项、变更、延期、结项等是否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项目均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盘州新能源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该项目由铜厂沟一期100MW项目、贵阳轮胎厂6MW分布式光伏项目、盘州市屋顶分布式11MW光伏试点项目、铜厂沟二期80MW项目、铜厂沟三期项目,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10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向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6)。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65)。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7)。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盘江新能源发电(盘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州市柏果镇铜厂沟三期26万千瓦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1)。

  2.马依基建项目

  该项目由马依西一井240万吨/年建设项目、马依西一井采矿权价款,马依东一井、马依西二井、马依东二井探矿权费和马依选煤厂建设项目构成。2008年8月,公司董事会二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开发马依煤矿的议案》,组建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马依煤矿。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盘江矿区南区总体规划的批复》,马依煤矿由马依西一井、马依东一井、马依西二井和马依东二井四个井田组成。马依西一井项目于2018年5月取得国家能源局核准批复,建设规模240万吨/年,总投资32.47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24);2018年11月马依公司取得贵州省能源局对《马依西一井初步设计的批复》,经初步设计优化后项目总投资30.08亿元。

  根据《贵州盘江马依煤业有限公司马依选煤厂初步设计》,经马依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投资建设马依选煤厂项目,洗选能力300万吨/年,总投资33,979万元。

  3.恒普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工程

  2008年8月,公司董事会二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开发发耳煤矿二期的议案》,组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发耳矿二期工程项目。发耳二矿西井一期是根据贵州省发改委《关于水城县发耳二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5〕1319号)确定的,项目总投资12.06亿元。后又根据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黔能源审〔2021〕20号)进行设计变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设计变更后项目总投资14.61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9)。

  根据《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盘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恒普公司投资建设入选原煤120万吨/年的选煤厂,项目总投资16,5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36)。

  4.矿井开拓延伸工程及技术改造项目、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和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上述三个项目预算统一列支在公司2020-2024年年度投资计划内,并经公司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下转D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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