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56,975,75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7,092,727.10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7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8324311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8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
规格:0.8g
剂型:口服混悬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4872
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本品上市前需通过GMP符合性检查。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用于控制血清磷≥1.78 mmol/L 但并未进行透析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二、 药品相关情况
碳酸司维拉姆片由Genzyme公司开发,最早于2007年在美国获批上市;之后该公司研发出干混悬剂并于2009年分别在美国和欧盟获批上市,用于慢性肾脏病患者的高磷血症控制。与碳酸司维拉姆片剂相比,干混悬剂更适合吞咽困难的成人和儿童患者。根据国家药监局数据,碳酸司维拉姆片国内有10家获批上市,干混悬剂(含公司)共3家获批上市。
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原研制剂未在国内上市,原研片剂诺维乐?于2013年国内获批上市,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以及控制血清磷≥1.78 mmol/L但并未进行透析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根据米内网“中国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医院数据库的信息,2024年碳酸司维拉姆片在国内销售额约13.9亿元人民币,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无国内销售数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累计研发投入约1,318万元人民币。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聚焦“银发健康产业引领者”的战略核心,立足自身研发特色,围绕“老龄健康-慢病管理”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管线、推进研发布局。此次获得碳酸司维拉姆干混悬剂的《药品注册证书》,进一步丰富了公司“骨风关肾”慢病领域产品管线,有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为后续慢病相关产品研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药品的上市需要一定的市场开发周期,同时,药品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