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81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1,352万元。
2. 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亿元。
3. 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9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70万元。
4. 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00万元。
5. 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650万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同意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7,090万元(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8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25-2026年度流动资金借款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87,561,067.57元,总负债为4,389,111,070.82元,净资产为1,698,449,996.75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16,686,007.20元,净利润-228,987,312.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41,491,881.44元,总负债为4,482,571,112.47元,净资产为1,658,920,768.97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0,865,798.95元,净利润-42,824,204.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 陈波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64.61%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 1.70%股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80,977,205.57元,总负债为473,973,845.83元,净资产为307,003,359.74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6,522,418.38元,净利润-43,392,794.5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802,258,380.04元,总负债为498,913,608.08元,净资产为 303,344,771.96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468,856.87元,净利润-3,658,587.7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司洪泽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的室内外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23,549,855.34元,总负债为599,554,220.84元,净资产为 23,995,634.50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6,350,731.64元,净利润
-26,530,973.3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8,901,488.66元,总负债为601,211,777.69元,净资产为17,689,710.97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18,724.43元,净利润-6,305,923.5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法定代表人:李秋惠
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咖啡厅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76,844,229.27元,总负债为593,361,345.40元,净资产为
-116,517,116.13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1,032,837.10元,净利润 -13,194,885.5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3月 31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1,693,859.68元,总负债为593,074,615.28元,净资产为-121,380,755.60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150,102.80元,净利润-4,863,639.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重庆路
法定代表人:姜钊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37,988,559.78元,总负债为1,030,559,418.99元,净资产为 107,429,140.79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0,023,704.81元,净利润 -36,472,006.7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5年3月31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72,883,009.44元,总负债为1,074,491,781.31元,净资产为98,391,228.13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645,386.72元,净利润-9,037,912.6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7,090万元(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4、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8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5、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25-2026年度流动资金借款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余股东均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66,143.73 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27.25%,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7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主席曲国辉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提名杨文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至第十三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简历
杨文宇,男,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曾任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长春市二道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八级科员,长春市二道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副主任。现任长春市二道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7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陈铁志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3亿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3亿股股份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银团借款1.1亿元(借新还旧),期限 1 年;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8亿元(借新还旧),期限1年,并以公司持有的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6亿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800万元,期限1年,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银团借款7,090万元(借新还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在长春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4,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1,800万元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在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025-2026年度流动资金借款1.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466,143.73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27.25%。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8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6日
至2025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7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5年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2025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8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吉林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计3亿股股份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直接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1亿股、2亿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4.19亿元、8.38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目前,公司合计持有吉林银行股份903,867,421.7股,合计持股比例6.88%,其中:公司直接持股703,867,421.7股,持股比例5.36%;通过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00,000,000股,持股比例1.52%。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了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直接持有的吉林银行1亿股、2亿股股份,挂牌底价不低于4.19亿元、8.38亿元。本次交易以吉林银行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吉林银行股份603,867,421.7股,合计持股比例4.60%,其中:公司直接持股403,867,421.7股,持股比例3.08%;通过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00,000,000股,持股比例1.52%。
本次交易已经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十次临时 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需要满足《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监管办法对银行股东的资格要求,并通过吉林银行股东资格审核。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0255776XN
成立时间:1998年9月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
法定代表人:秦季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1,313,727.740841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主要股东: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58%股份,韩亚银行持有其9.13%股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6.88%股份,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6.38%股份,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22%股份,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5%以下
本次交易拟转让的3亿股吉林银行股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200352号),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吉林银行总资产745,835,604,054.71元,总负债695,069,515,034.81元,净资产50,766,089,019.90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3,644,558,612.50元,净利润1,415,089,385.2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吉林银行2025年一季度报告,截止2025年3月31日,吉林银行总资产801,216,916,221.63元,总负债746,548,017,980.44元,净资产54,668,898,241.19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074,077,091.97元,净利润614,392,363.9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最近 12 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最近12个月,吉林银行实施完毕2次增资,已出具验资报告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同意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吉林银行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资扩股方案,计划面向合格投资者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定向增发股份不超过25亿股,根据实缴资本到账情况,分批完成验资并经监管审核通过后变更注册资本。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4)0200039号),截至2024年12月13日止,吉林银行已收到力旺集团有限公司等6名股东以货币出资3,013,619,280.00元,其中计入股本739,720,000.00元,变更后吉林银行累计注册资本12,087,016,248.41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04号),截至2025年3月18日止,吉林银行已收到长春润德实业有限公司等8名股东以货币出资4,278,763,965.84元,其中:计入股本1,050,261,160.00元,变更后吉林银行累计注册资本13,137,277,408.41元。
截至目前,吉林银行已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上述增资外,吉林银行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 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以吉林银行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根据符合《证券法》要求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5)第021290号),吉林银行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60,152.39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064,400.00万元,增值额为4,247.61万元,增值率为0.08%,按照评估基准日吉林银行总股本12,087,016,248.41股折算,折合每股4.19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挂牌底价,挂牌底价与评估值不存在差异,挂牌底价(评估值)较交易标的经审计账面值增值0.08%。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履约安排
1、受让方资格要求:受让方需要满足《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监管办法对银行股东的资格要求,并通过吉林银行股东资格审核。
2、过渡期损益归属:审计评估基准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交易标的的经营性损益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
3、价款支付及过户:股权交易价款为现金一次性支付,全额价款支付到长春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后,公司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本次交易为公开挂牌转让,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预测本次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7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离任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晓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晓慧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监事原定任期到期日为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监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现有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公司已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监事会对刘晓慧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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