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最新修订的《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成员已增至9人。鉴于公司法人治理需求,且董事会成员在最近12个月内的变更比例已超过50%,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张彤宇先生、马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委派范育晖先生、李斌先生、周泽女士、郑磊女士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经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并表决通过,范育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选举张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本次变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乔发栋先生、范育晖先生、李斌先生、周泽女士、郑磊女士、张海英女士、贺强先生、宋国良先生、周开国先生。
以上董事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向监管备案。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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