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计划自2024年10月30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票。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2,000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内。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7月23日,太重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8,2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19,985,5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 年7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太重集团通知,太重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注:2025年7月8日,公司发布《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回购注销14,153,670股股票,注销后股本总数尚余3,347,103,170股,太重集团持股数量无变化,仍为1,677,742,925股,持股比例由49.91%被动增加至50.13%。公司上述股本变更后,太重集团继续增持公司股份797,700股。截至2025年7月23日,累计增持股份数量48,2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47,103,170股的1.4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19,985,5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三、 律师专项审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一)增持人太重集团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从事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太重集团在本次增持期间实施的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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