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5-083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7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4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80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41,152,263股,发行价格为14.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4.54元,扣除发行费用17,680,629.0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2,319,365.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4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同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拟融合仓库管理系统WMS、制造执行系统MES、电子物料系统和自动导引车等信息化系统和工具,建造全自动、数字化智能制造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设计产能150亿片/年的固体制剂车间和高架仓库。虽然公司已在前期就该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项目整体投资规模大、前期准备周期长,加之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产能规划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情况,同时充分考虑地缘政治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稳健的策略推进项目投入,故实际建设进度有所放缓。综上,经审慎研究,公司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加快推动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以更优方式落地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85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963.0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公开发行1,842.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4,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89.5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2,170.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79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存储。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4,2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和“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31.2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中的4,466.60万元用于新建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剩余6,664.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6,664.67万元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生物”)尚需支付的2,792.57万元合计9,457.24万元一并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7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4日,“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其进行结项。
截至2025年7月24日,“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2、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将该项目列为募投项目之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支付约501万元,未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3、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已建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963.07万元(含利息收入)。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前述节余资金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合同款项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等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DC产业化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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