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符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材料,董事会认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春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选举方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修订后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事项推动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修订后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将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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