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862,28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胡海洋、张智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简称:永和转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工程师陈文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陈文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文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陈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一、 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陈文亮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文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文亮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陈文亮先生简历
陈文亮先生,1980年出生,男,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与工艺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担任浙江伊鹏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操作工,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担任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制冷剂厂技术员,2005年6月至2009年9月担任浙江星腾化工有限公司制冷剂厂技术员、副厂长、技术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金华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2015年1月至今担任内蒙古永和氟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3年8月至2025年7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陈文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387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7,300股,合计占总股本的0.10%。陈文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职工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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