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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5-临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向招商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业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共计8亿元的担保,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向天源燃气新增5亿元担保。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天源燃气办理银行贷款等业务已提供担保1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源燃气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业务与招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源燃气是公司主营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其2025年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其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各项经营活动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对天源燃气提供新增担保是必要、可行和安全的。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96,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6.8524%;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47,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3344%;新疆天富绿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261%;新疆中天光伏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32,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2945%;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687,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1974%。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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