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571,29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6,846,810股)11.020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首发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2025年7月7日公司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安元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同比增加为10,095,370股,占公司转增后总股本(100,742,300股)10.021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202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安元基金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自2025年4月24至2025年7月23日,其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868,391股,占其实际减持时公司总股本(86,846,810股)的比例为0.9999%。
至此,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上表中“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及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以减持计划披露日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及持股来源列示,持股比例以当时总股本(86,846,810股)为基数计算。
2、上述“其他方式取得”指因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安元基金在权益分派实施后未减持股份,故上表中“减持比例0.9999%”以其实际减持发生时点的总股本(86,846,810股)进行测算;
(2)当前持股数量10,095,370股为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即每10股转增1.6股,安元基金转增1,392,465股;
(3)当前持股比例10.02%以当前公司总股本(100,742,300股)进行测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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