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万国江先生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307,110股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1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确认前述司法冻结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经核实,本次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系其与康和百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违约纠纷引发的执行裁定。万国江先生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8,035,523股,累计质押数量为27,728,41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8.90%。以上质押股份均已到期。
3、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变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变价执行导致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国江先生因司法裁定变价导致的被动减持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万国江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协助冻结证券通知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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