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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雄凯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将于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19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各激励对象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满足行权期后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30.00万份。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3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将于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9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60.0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将于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及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人员、数量及注销后的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9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的数量:130.00万份;行权价格:9.97元/份;

  ● 本次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4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4年7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1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针对达到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情况

  202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确认在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10.0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4年8月8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即将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将于等待期满后办理行权手续,1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0.00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8月8日

  2、行权数量:130.00万份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19人

  4、行权价格:9.97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已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起始日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确定,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本次达到行权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30.00万份。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在对应的锁定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等待期将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5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确认将于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等待期满前离职,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0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且即将进入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本次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9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30.00万份。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顾彬、贾延广系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此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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