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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公司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1,86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02%)。

  近日,公司收到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7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01,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注:股份来源为公司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因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且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桂珍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尹桂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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