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49版)
除上述一览表中的修订内容外,公司将《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的“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及文字、标点符号进行了优化调整和修改,不构成实质性修订,不再逐条列示。本次《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具体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结果为准。以上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章程修改事项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5-05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美凯龙环球中心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5日
至2025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1(请详见公司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2-9(请详见公司2025年7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公司H股股东(公司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有关要求另行发出通告、通函,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hinaredstar.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不适用本通知。)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8月15日13:00-13:50
(二)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美凯龙环球中心B座南楼3楼会议中心
(三)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已发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符合出席条件的内资股(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五)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登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
(六)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内资股(A股)股东应于2025年8月14日之前将拟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附件2)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授权委托书除外,其递交时间要求见下文)之复印件以专人传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合规部。
(七)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5号美凯龙环球中心A座南楼4楼证券合规部
邮编:201106
联系人:邱喆、李朵
电话:(8621)52820220
传真:(8621)52820272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填表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及地址。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8月14日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美凯龙环球中心A座南楼4楼证券合规部,邮编:201106);联系电话:(8621)52820220;传真:(8621)52820272。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5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7月22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5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含授权代表),其中执行董事车建兴先生因故无法亲自出席并委托执行董事施姚峰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会议由董事长李玉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5-05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且杭州灏月与Taobao China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淘宝控股”)、New Retail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Investments 4 Limited(以下简称“新零售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05,370,2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9.31%。其中,杭州灏月持有公司290,747,2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68%;一致行动人淘宝控股持有公司72,311,4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66%;一致行动人新零售基金持有公司42,311,48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邱喆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3%,持有股份为邱喆女士集中竞价交易所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灏月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130,64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47,326股(占公司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94,653股(占公司总股本2%)。
邱喆女士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
上述主体减持期间为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交易股份的静默期结束后,即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并在窗口期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交易股份的静默期内不得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灏月、邱喆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主体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杭州灏月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杭州灏月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邱喆女士的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邱喆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本次减持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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