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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上接C56版)

  (上接C56版)

  

  (二)如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被投资单位为投资基金的,进一步披露基金的具体规模、资产投向等,说明底层资产投向是否涉及关联方,核实公司是否存在差额补足义务或为其他合伙人承担风险等兜底性质的安排;

  我们核查了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科目,将属于基金项目的列示如下:

  

  (三)核查单项委托理财是否逾期及是否为非标投资,补充披露逾期或非标单项委托理财的受托人、理财名称、底层资产、收益率、逾期金额,并进一步核实相关投资是否超出前期审批授权,相关资金是否实际流向关联方及其他潜在利益方;

  我们对单项委托理财是否逾期、是否为非标进行核查,将逾期或非标委托理财的信息列示如下:

  

  注:中国航空油料保理项目情况说明

  交易背景: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航油)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首都航空)签订《航空燃料保障协议》,在国内向首都航空销售航空燃料、提供服务,并由此形成对首都航空的应收账款。深圳市升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升通保理)与中航油及首都航空开展国内无追索保理业务,受让中航油对首都航空基于燃料及服务等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同时,升通保理与蓝海国投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蓝海国投受让中航油对首都航空基于基础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根据中文传媒对蓝海国投投资授权额度相关管理规定,该项目经蓝海国投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项目总计投资5,000万元,投资期限为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2月23日,年化8.2%的固定收益,到期日由首都航空一次性支付本息。2019年至2024年,公司收回1,480.49万元本金及利息352.88万元。

  项目进展:首都航空目前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并已成立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由信托管理人全权接管资产处置流程,无法再通过诉讼方式追款,也无法独立处置有关资产,公司已按重整草案中已申报债权与可处置资产的相关比例计算计提了减值准备2,362.72万元,目前项目投资账面原值3,519.51万元,净值1,156.79万元。

  (四)补充披露逾期债权投资相关协议中投入金额、收益构成、退出安排的主要内容,结合协议实际履行情况、底层资产经营状况、相关方资信能力变化说明逾期原因及合理性、减值计提依据及充分性,相关资金是否实际流向关联方及其他潜在利益方。

  公司逾期债权投资为分宜和昌隆宸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项目,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中文传媒子公司蓝海国投与江西桑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青城洪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镜湖和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成立分宜和昌隆宸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蓝海国投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并自蓝海国投向合伙企业完成实缴出资之日起,合伙企业应以实缴出资为基数按年化7.5%的收益率支付固定投资收益;投资期限届满,在支付合伙企业费用、分配完本金及收益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的8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同时,江西卓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卓照)作为差额补足方及回购义务人,若合伙企业于每年末未足额支付固定收益的,则江西卓照应承担固定收益的差额补足义务;自蓝海国投完成实缴出资之日起至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即合伙企业成立满五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江西卓照应完成对蓝海国投持有份额的回购,回购价款为蓝海国投的实缴出资额,即人民币2,000万元。

  2020年9月,担保方江西卓照经营状况不佳,出现重大风险,被申请破产清算,已经缺乏担保/回购能力。在江西卓照出现风险后,中基恒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基恒光)于2020年10月29日向蓝海国投出具《担保承诺书》,如5年期满仍有项目未退出的,则由中基恒光按原价回购基金中的未退出份额;期满如固定收益未达年化7.5%的,由中基恒光进行补足。

  在担保人出现风险之际,蓝海国投评估分宜和昌隆宸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投九江烯诺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颂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收益不及预期,预计无法于2023年2月份按期退出,决定提前启动回购,于2020年12月与新回购人中基恒光签署《份额转让协议》,约定中基恒光应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以年化9%利息受让蓝海国投持有的2,000万元合伙企业份额。2021年7月,蓝海国投与中基恒光签署《份额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中基恒光应于2021年8月31日回购公司所持的所有份额。截至2021年8月末,蓝海国投未收到中基恒光支付的款项,蓝海国投不断与中基恒光及其实控人卢敏沟通,中基恒光及其实控人于2021年10-12月间陆续支付款项98万元,于2022年支付款项465万元,且中基恒光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建设项目即将完工,初步判断公司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2023年至2024年,公司通过诉讼方式,依法查封中基恒光(池州)产业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土地一宗,2024年末该应收债权根据预计可收回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718.50万元,账面净值710.16万元,坏账准备已充分计提。

  本项目固定收益收回情况:在签署回购协议前的2018-2020年间,蓝海国投如期收到合伙企业支付的固定收益款,其中2018年12月28日收到合伙企业支付的固定收益1,310,958.89元;2019年12月31日收到分宜和昌支付的固定收益1,512,329.00元;2020年12月30日收到分宜和昌支付的固定收益1,500,000.00元。

  本项目本金收回情况:中基恒光及其实控人于2021年10-12月间陆续支付款项98万元,于2022年支付款项465万元,累计收回本金563万元。2024年收到法院执行款69,734.90元,自主追回款项13,641.45元,期末本金余额14,286,623.65元。

  本项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该项目起诉前未收回本金1,437万元,按未来可收回金额的最佳估计数50%计提坏账准备,即718.50万元,账面价值718.50万元。后2024年收到法院执行款69,734.90元,自主追回款项13,641.45元。2024年末账面价值7,101,623.65元。

  相关资金未实际流向关联方及其他潜在利益方。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按照审计准则,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提出工作要求,并复核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工作;

  2.了解公司与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及其他相关金融资产的投资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3.获取主要被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并对审定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

  4.获取并检查新增被投资单位、理财产品、债权投资的投资协议以及增资协议;

  5.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信息和工商信息,追溯至自然人、国资主体或最终控制方,比对被审计公司关联方清单,尤其关注隐性关联方的查询即共用高管、代理持股、离职5年内关联人等与被审计公司的资金往来交易;

  6.检查被审计公司及被投资公司全部账户流水,对其对手方名称异常及单笔超过重要性水平的资金流,逐笔查验付款依据;

  7.获取并检查被审计公司与被投资单位投资协议,对其中GP/LP出资比例、关键人条款、资金投向限制分析架构真实性;重点检查补充协议中的收益补足条款、内部决议中的流动性支持承诺;

  8.了解债权投资相关履约人的情况;

  9.查询主要客商及供应商的情况,并与主要被投资单位进行对比。

  (二)核查结论

  1.公司上述披露的主要被投资单位的基本情况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其他被投资单位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未发现相关资金流向关联方或其他潜在利益方的情况;

  2.公司披露的主要被投资单位为投资基金的,对应的基金规模、资产投向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我们未发现底层资产投向涉及关联方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差额补足义务或为其他合伙人承担风险等兜底性质的安排。

  3.公司披露的单项委托理财、保理等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其他被投资单位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未发现相关投资超出前期审批授权,未发现相关资金流向关联方或其他潜在利益方的情况。

  4.公司披露的债权投资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我们未发现公司与其他被投资单位存在业务及资金往来,未发现相关资金流向关联方或其他潜在利益方的情况。

  七、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5.7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51.68%,其中银行存款104.48亿元;利息收入2.82亿元,近三年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比重为4.38%、3.20%、2.67%,逐年下降。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共37.42亿元,同比增长37.83%,主要系报告期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新增10.00亿元、发行超短期融资券10.08亿元。报告期末受限货币资金5109.57万元。

  请公司:(一)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发生额、日均存款余额等,说明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比例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未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的投资理财行为;(二)量化分析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规模,并结合投资活动支出安排,说明维持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有息负债大量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三)说明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在同一银行开展业务,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发生额、日均存款余额等,说明利息收入占货币资金比例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未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的投资理财行为;

  公司202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按存放地点列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2024年末货币资金按存放类型列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三年利息收入占期末货币资金比重及利息收入占日平均货币资金余额比重列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三年利息收入逐年下降,主要系日平均货币资金余额及利率水平下降所致。

  公司近三年日均银行存款余额及主要利率区间列示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见,近三年公司存款主要以定期存款和协定存款为主,存款规模和年利率水平均出现下降。以上两方面原因,共同导致公司存款利息收入下降。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履行审议披露程序的投资理财行为。

  (二)量化分析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规模,并结合投资活动支出安排,说明维持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有息负债大量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2024年各个业务板块业务规模及周转情况测算,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资金规模约为46亿元。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融资环境,对资金进行合理统筹、规划安排。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公司长期融资能力,开拓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凭借良好的信用体系,能够获得较为优惠利率的银行融资,公司2024年平均融资成本为2.37%,其中2024年新增的银行融资利率区间为1.98%至2.40%,票据贴现利率为1.01%。公司通过银行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自有资金进行资金运作,其中2024年度银行定期存款平均利率达到2.79%,有效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2024年主要融资成本如下:

  单位:亿元

  

  注:以上统计范围未包括2024年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朗知传媒。2024年发行了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共40亿元,其中2024年2月5日发行3个月期限的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年利率为2.24%,2024年3月6日发行9个月期限的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年利率为2.08%,2024年3月20日发行9个月期限的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年利率为2.14%,2024年7月31日发行6个月期限的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年利率为1.98%。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系公司2022年1月11日发行的3年期限的中期票据10亿元,年利率为3.09%。

  公司2024年定期存款平均利率如下:

  单位:亿元

  

  (三)说明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在同一银行开展业务,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受限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除上表列示的保证金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的受限资金。

  控股股东江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出版传媒集团)与公司业务重合的银行为交通银行,江西出版传媒集团2024年不存在银行贷款,仅有一笔交通银行3年期的大额定期存单,存款年利率2.6%。

  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也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按照审计准则,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提出工作要求,并复核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工作;

  2.对银行存款及借款实施函证程序,获取银行回函并与公司记录的各项财务信息核对;

  3.获取银行开户清单及企业信用报告,并与公司记录的账户及借款信息进行核对;

  4.获取银行借款及存款相关协议,与公司记录的各项信息核对,并根据协议约定对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进行测算,检查公司列报的利息支出及收入的准确性;

  5.获取投资理财清单并与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进行核对,根据被审计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逐笔核对项目审批记录,检查被审计公司名下全账户清单核查是否存在未备案的证券/理财专用账户;

  6.检查“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匹配借款合同中的保证金要求比例;

  7.获取检查被审计公司共管账户的全部用印记录比对控股股东备案印章,检查大额资金转入转出的双签扫描件真伪;

  8.重新计算理论利息费用(贷款额*利率)并于实际利息支出进行比对;

  9.获取银行对账单及日记账,抽查银行存款及借款大额收支,执行发生额分析及细节测试,将日记账的账面记录和银行对账单进行双向核对;核对企业网银流水与银行回单,关注大额资金交易的合理性;

  10.检查银行存款收支的截止。

  (二)核查结论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利息收入的变化趋势与货币资金规模存在不匹配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资金余额较多的同时大额负债的原因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受限资金,未发现公司存在与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的账户,未发现公司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八、关于其他应收款和预付款项。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9.09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7.78亿元、计提比例为85.59%,其中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11亿元,占比78.20%;按款项性质分类,“关联方往来”期末余额0.11亿元,同比上升413.67%。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3.82亿元,同比增加58.51%,主要系收购朗知传媒并表所致。

  请公司:(一)列示前十名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名称、款项性质、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内容、金额、付款安排、账龄、减值计提情况等,结合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二)说明账龄3年以上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资金的实际流向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三)列示前五名性质为“关联方往来”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名称、交易内容、付款安排、账龄、减值计提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实际流向关联方;(四)分别列示整合营销、非整合营销业务前五名预付款对象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采购内容及金额、期末余额、账龄,并说明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列示前十名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名称、款项性质、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内容、金额、付款安排、账龄、减值计提情况等,结合欠款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说明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

  其他应收款前十名: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比例较高主要系前十大客商中5年以上的未收回款项占比90%以上,具体明细如下:

  1.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简称工艺品公司)系2014年签订的采购合同,同时上海康灿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灿)、宁康、陈秀香为此业务进行担保;因其未如约交货,蓝海国贸对其提起诉讼,胜诉后工艺品公司已将赔偿金额支付到位,但上海康灿营业执照已被吊销,蓝海国贸对工艺品案中第三人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赔偿蓝海国贸部分损失,因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未履行判决且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公司已向当地法院递交了对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书,公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2.中物永泰纸业有限公司(简称中物永泰)系2020年及2021年出于业务发展考虑,经蓝海国贸、中文传媒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蓝海国贸向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以及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债权,该事项根据中文传媒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属于董事会闭会期间自行决策范围,两次债权收购金额共计11,783.56万元,后由于中物永泰涉诉较多且出现经营困难,蓝海国贸于2023年6月收到中物永泰破产通知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公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中物永泰与广发银行、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之间交易系债权收购,其中收购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债权26,323,329.45元,收购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债权91,512,232.73元。(1)收购广发银行债权:公司从长远发展考量,围绕主业不断开拓市场。中物永泰是一家专业经营纸张贸易业务的公司,与全国百余家出版社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拟接入其资源优势拓展业务。且此次收购的债权有足额房产抵押物(北京7套写字楼),在律师全程参与下,经过认真论证与研判,公司以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和不扩大旧有风险为底线,通过收购有抵押物担保的债权,想尽办法降低和化解风险,同时推动市场化业务开展。(2)收购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债权:2021年,江西省新一轮教辅评议选用工作启动,公司力争教辅重新评议后保持原有格局不变,并进一步拓宽同步类人教版教辅市场份额,借此契机,将与人教社向纵深合作做大做强江西市场。基于出版产业的稳定和企业长远发展等多种因素考虑,从而开展与人教社的战略合作,拓展教辅图书、纸张贸易、出版印刷等全方位的业务。合作过程中了解到,人教教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中物永泰债权人,本着“化危为机、深化合作”的原则,双方均有意向通过合作来化解风险。在律师团队全程参与下,经反复论证和研判,通过受让债权,加强与人教社深度合作的方式,对出版主业稳格局保存量、开新局促增量和整体长远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和价值。

  3.中国纺织机械和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中纺机公司)系2014年蓝海国贸与中纺机公司先后签订3份采购复合橡胶的《采购合同》并销售给上海康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康峰),其未在合同期限内交货履行合同,蓝海国贸于2014年度和2015年度提起诉讼,最终于2019年作出二审判决,判令上海康峰承担主要责任,中纺机公司承担部分责任。中纺机公司已将赔偿金额支付到位,但上海康峰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公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4.海南盛怡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南盛怡),2019年6月,蓝海国贸根据合同采取预付款方式向海南盛怡采购纸张,中物永泰、海南盛怡共同履行蓝海国贸与海南盛怡的合同约定,海南万博瑞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万博瑞)为该业务提供担保。在后期业务履行中,未能如约交货。2021年拟对其提起诉讼,2023年6月,蓝海国贸向南昌市中院提起对海南盛怡、海南万博瑞强制执行申请,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止执行。蓝海国贸于2023年6月收到中物永泰破产通知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债权已由破产管理人确认。2024年7月收到海南万博瑞还款5万元。公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5.中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中新联),2014年蓝海国贸与中新联先后签订3份《采购合同》,由于中新联未在合同期限内交货履行合同,蓝海国贸先后于2014年和2015年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2年5月,江西省高院二审判决中新联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部分责任,中新联在2022年度7-8月已分批付清赔偿款1,522.44万元,其由上海中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部分由于其已经破产清算,蓝海国贸已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管理人转来的债权分配款项0.23万元。公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6.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华新材),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间,本公司子公司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报刊传媒)与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向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交付货物,由大华新材等公司进行担保,后因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未能支付货款。报刊传媒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胜诉,但因大华新材破产,无力偿还。报刊传媒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2015年12月,蓝海国贸与大华新材签订了《购销合同》,并向大华新材支付了货款,但大华新材一直未能交货,也未能退回货款。2018年蓝海国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做出一审蓝海国贸胜诉的判决。2019年4月大华新材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0年6月30日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大华新材开始进行破产重整,蓝海国贸已向破产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蓝海国贸债权已经由破产管理人确认。蓝海国贸于2024年4月收到管理人转来的担保债权清偿款项6,814,751.67元,10月收到补足担保债权清偿款122,833.63元。蓝海国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7.湖南新时代财富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湖南新时代),2018年9月,蓝海国贸根据合同采取预付款方式向湖南新时代采购纸张,中物永泰、湖南新时代共同履行蓝海国贸与湖南新时代的合同约定,海南万博瑞为该业务提供担保。在后期业务履行中,湖南新时代和中物永泰未能如约交货。2021年2月8日蓝海国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新时代及中物永泰退回全部货款及其他费用,并要求海南万博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4月27日收到中物永泰抵押至蓝海国贸的房产拍卖款781.35万元。蓝海国贸于2021年7月28日与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各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作出相应的《民事调解书》,由各被告承担责任。2023年6月,蓝海国贸向南昌市中院提起对湖南新时代、海南万博瑞强制执行申请,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止执行。蓝海国贸于2023年6月收到中物永泰破产通知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债权已由破产管理人确认。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海南万博瑞7万元。2024年共收到海南万博瑞还款13.5万元。本期末按应收款账面余额3,899.90万元的100%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本期计提坏账损失371.54万元。

  8.SEGAEUROPELIMITED系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智明星通向SEGA购买《TotalWarKing'sReturn》移动游戏改编权,合同约定该预付款作为不可退还款项,未来可以在智明星通支付给SEGA的收益分成中抵扣,后该项目终止,2021年以后合同再未续签。

  9.精彩视界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4月,瓷上世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瓷上世界公司)与精彩视界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精彩视界公司)、精彩视界公司负责人肖珩、端木林签订《纪录片<瓷上世界>投资制作合同》,合同约定2017年6月30日前交片,截至2020年,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国际和国内的拍摄和多次补拍工作,进入项目发行及回款阶段,瓷上世界公司反复多次沟通要求其发行、回款,但对方以种种理由推迟。瓷上世界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3月法院立案受理,2022年3月、9月、11月及2023年2月、3月法院分别开庭审理,2024年1月23日一审判决精彩视界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肖珩、端木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瓷上世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款2,087.66万元及违约金417万元,被告提起上诉。2024年6月6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10.南昌中艺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南昌中艺品),江西中文传媒艺术品有限公司(简称艺术品公司)于2016年3月至5月与南昌中艺品通过签订协议向其提供资金3,220万元,南昌中艺品需按资金年化利率12%偿还艺术品公司,南昌中艺品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偿还艺术品公司本金1,305万元及相关利息,并将部分书画作品质押给艺术品公司。后期由于南昌中艺品没有按期支付艺术品资金,艺术品公司依法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艺术品公司起诉南昌中艺品合同纠纷案,艺术品公司要求南昌中艺品偿还剩余本金1,915.00万元及其利息,2020年5月27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艺术品公司胜诉。南昌中艺品于2020年6月提起二审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9日下达判决书,驳回南昌中艺品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2月11日,艺术品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南昌中艺品质押在艺术品公司的书画作品,2021年度共收到执行款621.73万元。公司对其应收债权按照账面原值100%计提减值。

  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从其他应收款的账龄结构来看,公司五年以上的账龄占账面原值的58.03%较上期上升5.18%,其中基本系坏账计提第三阶段款项,从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来看,五年以上占比78.48%,基本均为涉诉客户经判决后均无法偿还或者担保人无法偿还导致的坏账计提;其次是3-4年账龄款项占账面原值的13.69%,主要系第三阶段的中物永泰纸业有限公司9,225.05万元,存在诉讼情况,故其虽然账龄在3-4年但是坏账计提比率系100%。两期坏账金额来看变动不大,其中主要均为第三阶段诉讼导致的坏账金额占比较大。

  (二)说明账龄3年以上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资金的实际流向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账龄3年以上且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占全部账龄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93.58%,其他应收款均为正常经营业务产生,主要因对方无可执行财产、破产等导致未能收回,具有合理性,相关资金的实际流向未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三)列示前五名性质为“关联方往来”其他应收款对手方名称、交易内容、付款安排、账龄、减值计提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实际流向关联方;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方往来属于正常商业交易形成,符合一般商业逻辑,相关款项实际流向关联方。

  (四)分别列示整合营销、非整合营销业务前五名预付款对象名称、交易背景、关联关系、采购内容及金额、期末余额、账龄,并说明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整合营销

  单位:万元

  

  整合营销前五名预付账款为项目的媒体资源采购预付款,平台费用一般为预付充值,后开展项目时再进行消耗,随着业务扩张,相应预付款项增加,期末账龄均在1年以内。

  2.非整合营销

  单位:万元

  

  本期末预付款项38,202.06万元,剔除整合营销业务影响后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6,157.55万元,同比增加8.47%,属于正常经营变动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其中上海鹿游系子公司智明星通的下级香港公司星游科技与上海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代理协议,授权星游科技在约定的区域内《魔力宝贝》的代理权;截至2024年末,该游戏尚在内测环节,故本期账面存在大额预付款项。蓝海国贸向境外交易对手方的采购业务为国际离岸贸易业务,政府一直大力支持拓展离岸贸易业务,这是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多年来开拓的以人民币结算的国际贸易渠道。该业务客户为境外企业,公司根据其需求,经商务洽谈与境外工厂签订采购合同,货物原产地均在境外,因而不在国内采购。该业务的采购商品为纸张,其原产地为印尼,交易真实有效,多年合作以来,供应商信誉良好,履约能力强,未出现过违约情况,该业务风险可控。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2.了解重大明细项目的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内容及性质,进行类别分析,重点关注合并范围外关联方资金往来款项,检查长账龄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核实并评价其形成原因、背后商业实质、付款安排、减值情况等;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价公司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

  4.了解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中所运用的关键参数及假设,评价管理层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数据的适当性;检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

  5.对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期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二)核查结论

  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1.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比例较高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3年以上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未能收回的原因合理,符合商业逻辑,未发现公司除正常商业行为之外的资金流向涉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3.公司“关联方往来”其他应收款往来属于正常商业交易形成,符合一般商业逻辑,相关款项实际流向关联方;

  4.整合营销、非整合营销业务预付款项余额增长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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