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全面内控诊断和责任追溯
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必要时调整管理层。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已经做了调整,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已经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选举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聘任王宝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濮卫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原财务总监袁建军先生已经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濮卫锋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管理层调整后,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2、针对性培训
(1)管理层合规培训
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做了相应调整,公司仍在全面梳理公司内控体系过程中。公司同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已经在准备相关培训资料,从证券、法律、财务等多个层面对公司现任管理层做专项培训,提升管理层的规范运作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规事项发生。
(2)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积极组织对公司全体财会人员开展内外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法规进行重点专项学习,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学习。
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财务部门已进行两次内部财会专业知识培训,后续将持续加深财会人员对规则、制度的理解和案例培训、学习,同时将从制度、流程上拉通财会人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
3、制度完善
公司财务部门结合公司业务特点,修订并完善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核算流程,针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等财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司业务人员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与业务人员间的沟通与协作,督促业务部门将销售收入确认相关资料及时递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及履职能力,深化对公司业务情况的了解,及时准确确认收入,确保符合收入确认的各项法规及准则要求。
进展情况:
待内控体系全面梳理后针对性开展相关制度的修订。
4、案例警示教育
通过董、监、高微信群不定期推送A股市场公司违规案例,总结管理层违规后果(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警示合规重要性。
进展情况:
已经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微信群推送相关违规案例,警示合规重要性,该项工作将持续进行。
5、健全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目前在全面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后续将招聘更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充实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2)外部监督机制
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加强股东方的外部监督作用:优化股东大会会议流程,股东大会议程结束后安排股东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对缺陷领域进行进一步审查,明确重大缺陷产生原因(制度漏洞、人为违规或系统缺陷),并加以针对性改进,后续将根据内控缺陷产生的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股东大会会议流程也已优化,增加股东专项交流环节,充分发挥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助力公司发展以及发挥股东方在公司合规运行上的外部监督作用。
6、资金追讨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公司将积极追讨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的公司资金,与其积极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一步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公司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相关事项带来的影响,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停牌。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帕瓦”,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88184”。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仍为“ST帕瓦”;(二)股票代码仍为“688184”;
(三)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7月28日。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宝归还的上述占用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归还本金及利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四、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帕瓦”,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88184”。
五、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本次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积极追讨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占用的公司资金,与其积极沟通,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资金,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2、健全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方面,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外部监督机制方面,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内控合规审计,识别潜在风险并针对性改进,如修订公司相关制度,优化相关流程等;
3、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汲取经验教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办
(二)联系电话:0575-80709675
(三)电子邮箱:dongmiban@zhujipower.com
(四)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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