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龙游县永泰路6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茜芝、张晓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 030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徐洁芬女士和公司副总经理韦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徐洁芬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因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原因,韦建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二人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后,徐洁芬女士、韦建军先生另有任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相关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徐洁芬女士及韦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等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洁芬女士、韦建军先生分别持有公司560,000股股份和84,000股股份。徐洁芬女士和韦建军先生在辞职后仍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以及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签署的各项承诺书。
徐洁芬女士及韦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在IPO上市、规范运作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于2025年07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余堃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余堃先生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余堃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28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余堃先生: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机国能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北方事业部总经理。余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7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三人。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07月25日在浙江省龙游县永泰路6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二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余国旭(召集人)、余恒、金忠财
(2)审计委员会委员:王焕军(召集人)、金忠财、余堃
(3)提名委员会委员:金忠财(召集人)、余恒、岳海燕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岳海燕(召集人)、席礼斌、王焕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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