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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或备案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考虑拟终止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以下简称“原料药项目”),待产品方案明确后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推进项目工程建设(本议案中终止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料药项目是指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原料药项目,项目二期方案明确后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建设)。原料药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未来公司将尽快寻找盈利能力较强且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合理使用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行使,《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该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制度体系与现行监管法规的精准衔接,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动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对现有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拟新增和修订部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及相关制度。
本议案中的相关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部分修订的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24年8月2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拟修改章程取消监事会并增设职工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股东征集候选人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5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确认其均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工作细则》的审查程序要求,在选举新的董事前至少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鉴于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已近一年,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规范运营,提请董事会豁免上述提名委员会通知程序的时间要求。综上,董事会拟推选刘晓春先生、王文礼先生、纪凯师先生、于相金先生、丁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选举刘晓春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02《关于选举王文礼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03《关于选举纪凯师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04《关于选举于相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05《关于选举丁珊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2024年8月2日任期届满,因公司拟修改章程取消监事会并增设职工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股东征集候选人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确认其均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工作细则》的审查程序要求,在选举新的董事前至少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鉴于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已近一年,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规范运营,提请董事会豁免上述提名委员会通知程序的时间要求。综上,董事会拟推选肖宝强先生、余红女士、陈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关于选举肖宝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02《关于选举余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03《关于选举陈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于2025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9)。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原料药项目系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现状作出的科学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安排,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上述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拟通过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方式有序落实取消监事会的各项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联新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24年8月2日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公司拟修改章程取消监事会并增设职工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将由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向符合条件的股东征集候选人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审查通过,确认其均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工作细则》的审查程序要求,在选举新的董事前至少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鉴于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已近一年,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规范运营,特提请董事会豁免上述提名委员会通知程序的时间要求。
综上,董事会拟推选刘晓春先生、王文礼先生、纪凯师先生、于相金先生、丁珊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肖宝强先生、余红女士、陈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宝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肖宝强先生、余红女士、陈曦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此外,经向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向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晓春先生简历:
刘晓春,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87年至1990年,任北京印染厂计量部副科长;1990年至1993年,任东莞创维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厂长;1993年12月至1995年7月,任中国电子商会国际部副主任;1995年8月至2002年8月,历任深圳市中商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中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1997年3月至2004年2月,任深圳市中百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深圳市中商隆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瑞联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中国瑞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1年至2012年,历任宁波屹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2010年11月至今,历任陕西蒲城海泰新材料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2001年4月至2015年8月,任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瑞联新材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担任清大科越独立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西安鑫宙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鑫宙新材”)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晓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06,1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3%,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鑫宙新材、瑞联新材现任董事兼总经理王小伟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晓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刘晓春先生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王文礼先生简历:
王文礼,男,1982年9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工程师、高级经营管理师。2006年4月至今,历任西安泽成科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2011年5月至今,历任陕西江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陕西江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陕西江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陕西江豪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鑫宙新材董事。
截至目前,王文礼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鑫宙新材的实际控制人,通过鑫宙新材控制公司15,417,0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8%,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文礼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王文礼先生没有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纪凯师先生简历:
纪凯师,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历任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采购事业部副主任、主任;2020年3月至2024年12月,任青岛唐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鹏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任大唐山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12月,历任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唐胶州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任大唐青岛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纪凯师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纪凯师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纪凯师先生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于相金先生简历:
于相金,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士、贸易经济专业学士、工商管理专业EMBA。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企业发展部部长;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历任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2019年11月至2023年5月,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任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历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总裁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董事兼副总裁;2023年2月至今,任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3月至今,任青岛经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4月至今,任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于相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于相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于相金先生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丁珊女士简历:
丁珊,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专业,本科。2009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青岛乐克来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9月,任城发集团(青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财务部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任城发集团(青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3年11月,历任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部长、投融资管理部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公司负责人;2025年4月至今,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丁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资产公司负责人,在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丁珊女士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宝强先生简历:
肖宝强,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会计专业,专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7月,任河北沧州市工艺抽纱厂主管会计;2000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3年7月至2019年10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15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内蒙古德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1年8月至今,任瑞联新材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肖宝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宝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肖宝强先生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余红女士简历:
余红,女,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5年6月至2019年1月,历任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一级调研员;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任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一级调研员;2019年6月至2020年10月,任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一级调研员;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任青岛海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余红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余红女士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陈曦先生简历:
陈曦,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系电子物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技术科长、开发部长、总工程师、董事副总经理、松下中国CRT研究所所长;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CTO;2011年4月至2022年8月,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截至目前,陈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向陕西证监局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陈曦先生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共六章、二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及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等方面内容。公司市值管理工作以董事会为领导机构,秉持合规性、系统性、科学性、常态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合法合规方式开展市值管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积极推动经营水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引导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趋同。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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