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968,524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750,524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11,218,00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 首次授予日:2025年6月20日
2、 首次授予数量:11,968,524股
3、 首次授予人数:387人,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首次授予价格:20.01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53,666股限制性股票,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部分31,50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3人调整为387人,实际授予数量由12,053,690股调整为11,968,524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相关内容一致。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在变动,上表所涉及的公司股本总额以2025年7月25日公司股本总额869,073,156股进行测算。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
授予日与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激励对象司龄的不同,综合考虑了激励有效性,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对不同的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不同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5年6月30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17005_L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5年6月25日,公司已收到38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1,968,524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39,490,165.24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11,968,524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7,855,156股增加至869,073,156股,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不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由69.1102%变更为68.21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490,165.24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根据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调整“爱玛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需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调整前转股价格:38.3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8.08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7月30日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公开发行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00万元,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爱玛转债”,债券代码“113666”。“爱玛转债”存续期限6年,存续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起至2029年2月22日,转股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9年2月22日。
“爱玛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1.2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9日调整为39.9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3年9月22日调整为39.6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12日调整为39.1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因回购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转股价格于2024年8月7日调整为39.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6日调整为38.7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6日调整为38.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因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8日调整为38.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调整“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053,6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53,666股限制性股票,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部分31,5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3人调整为387人,实际授予数量由12,053,690股调整为11,968,524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750,524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11,218,000股。
公司已于2025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增发新股或配股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公司回购注销股份适用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爱玛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P0=38.32元/股;A=20.01元/股;k=1.3077%;
P1=(38.32+20.01×1.3077%)÷(1+1.3077%)≈38.08元/股
本次调整后的“爱玛转债”转股价格将由38.32元/股调整为38.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30日起生效。
“爱玛转债”自2025年7月29日停止转股,2025年7月30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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