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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71,500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四)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五)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八)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人数共142人。

  三、本次激励计划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14日出具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常验字〔2025〕8号),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激励对象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已收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14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1,271,500.00股的认购款23,306,595.00元,因本次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2025年7月25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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