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监事会同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5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长权先生、胡元枧先生、刘文彪先生、钟华先生、昝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于增彪先生、许常悦先生、田多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于增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增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许常悦先生、田多雨先生尚未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一届八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范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将与上述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为生效前提。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长权,男,土家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6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至2006年4月,历任江淮航空仪表厂车间技术员,敏感元件厂销售经理、技术副厂长、厂长、副总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江淮航空副总工程师、兼敏感元件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4年8月,历任合肥江航副总经理、供氧装备分公司总经理,天鹅制冷总经理、党委书记。2014年8月至2024年2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止目前,邓长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元枧,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月出生,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2005年3月至2015年6月,历任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高能束流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工程师、战略规划部高级工程师;2013年08月至2015年06月,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与资本部条件建设办公室挂职;2015年6月至2024年12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资本部综合改革办公室主管业务经理、资本管理部综合改革办公室主管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资本运营部综合改革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综合处高级业务经理、综合处处长;2024年12月至今,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改革治理处处长。
截至目前,胡元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改革治理处担任处长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文彪,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安徽工业大学流体传动及控制专业,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17年2月,历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设计员、研究部副部长、部长、科研管理部部长、科技发展部部长;2017年2月至2025年4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5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文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钟华,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2年9月,历任中国航空救生研究所第二研究室技术员、研究发展部技术员;2002年9月至2005年4月,在西北工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2005年4月至2013年7月,历任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防护救生装备研发部技术员、弹射救生技术研发部副部长、部长;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任中航机电系统有限公司航空产业发展部副部长(挂职);2014年7月至2024年4月,历任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助理、总质量师、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钟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昝琼,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出生,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2012年2月至2012年8月,任北京盛达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项目经理;2012年8月至2017年7月,任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固定收益总监兼交易员;2017年8月至2021年5月,任国新资本有限公司业务协同部负责人;2021年5月至今,任国新数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截至目前,昝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范蕊,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2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今历任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企业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综合管理;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战略运营;2022年9月至2025年7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范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增彪,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9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1973年至1975年,任河北黄骅刘三庄生产队会计;1975年至1978年,任河北黄骅河北中学民办教师;1982年至1987年,任河北大学助教/讲师;1993年至1999年,任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系主任;1999年至2021年,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导;2021年至2024年,任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艾迪斯工业技术股份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603737)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增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常悦,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体力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9年6月至今历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机与环境工程系讲师、副教授,现任人机与环境工程系主任;2024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常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田多雨,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3月出生,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副主任、青工委主任、党总支宣传委员兼第一党支部书记。
田多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8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93.6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661.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56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20027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航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调整“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对“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7月延期至2025年7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5年7月2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注2: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07.99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以项目实际结余金额为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暂时留存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后使用该笔资金。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9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8月14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
至2025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航装备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11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8月11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8月11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499001
传真:0551-63499351
联系人:袁乃国、朱强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6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等事项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运作需要,公司结合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下转D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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