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资金需求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减持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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