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大晟 公告编号:临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董事会由崔洪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大晟 公告编号:临2025-032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文旅”)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借款。
● 唐山文旅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唐山文旅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可以分单笔或多笔等形式向唐山文旅在上述1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内申请借款,并与其签订相应的《借款协议》,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以届时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此前,控股股东唐山文旅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向上市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3亿元的借款事宜。其中:①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控股股东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额度;②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控股股东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额度,上述累计1.2亿元的借款额度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③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控股股东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现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拟在上述3亿元额度借款额度内再新增13,000万元借款额度,若后续向控股股东的借款超过已履行审议程序的借款额度,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二)审议情况
本次借款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借款已经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前期接受借款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唐山文旅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详见临2024-028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唐山文旅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即公司累计向控股股东申请1.2亿元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详见临2024-046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唐山文旅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在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详见临2025-027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唐山文旅累计申请借款额度合计17,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由于唐山文旅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唐山文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77353035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侯志勇
注册资本:31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6日
注册地址:唐山路南区建设南路增4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项目营运、投资咨询(金融性投资咨询除外);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游乐园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汽车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房地产开发经营;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唐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唐山文旅100%股权,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唐山文旅实际控制人。
唐山文旅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唐山文旅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2.唐山文旅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唐山文旅资产总额为6,104,540.38万元,负债总额为2,791,212.12万元,净资产为3,313,328.27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7,267.23万元,净利润22,213.5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唐山文旅资产总额为6,186,817.75万元,负债总额为2,868,569.19万元,净资产为3,318,248.56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4,792.69万元,净利润4,651.13万元。
经核查,唐山文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唐山文旅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借款(含本次新增13,000万元借款,公司累计向控股股东申请3亿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抵押或担保,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唐山文旅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大晟 公告编号:临2025-033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3日
至2025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7月28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请各位股东在2025年8月7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至登记地址,现场登记的股东请至登记地址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7日9:00-17: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55)82359089 传真:(0755)82610489 联系部门:公司金融证券部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大晟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由傅海涛先生主持,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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