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7月28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27号《江河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 通过《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 通过《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 通过《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五、 通过《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六、 通过《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七、 通过《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其他说明:除上述修订的制度外,公司其他内部制度将依据相关规定及要求作相应调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等,此类调整均为规范性修订,不涉及制度实质内容的变更,不再另行披露。
八、通过《关于制定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九、通过《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29号《江河集团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十、通过《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河集团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升经营发展质量与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以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持续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投资者交流与回报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与质量,维护公司的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一、 深耕主业,加大出海力度,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5年,公司聚焦建装主业发展,在稳健经营中不断提升经营效益与质量。公司将海外业务发展作为战略核心,集中优势资源,全面支撑海外业务开拓;深度践行“新四化”建设,狠抓利润和现金流两大核心指标,全方位实施降本增效举措;在市场业务推进方面,针对国内市场,公司积极整合资源,进一步稳固并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夯实市场根基;针对海外市场,公司将全力加速业务拓展步伐,打开国际市场新局面,实现经营效益与盈利能力的全面提升。在产品销售方面,持续推进幕墙行业向绿色化、产品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快异型光伏组件的生产和国内外销售业务;积极开拓传统幕墙产品海外出口增量市场业务;同时依托承达集团品牌优势稳健开拓泛东南亚、中东等高端内装市场业务,全力打造内装生态化发展格局,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 实施更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切实通过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报股东的信任和支持。公司自上市以来,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且在不影响经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每年坚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自2011年上市至今,公司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52.18亿元,现金分红总额达31.38亿元,分红率达60.13%。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约6.38亿元,现金分红约6.23亿元,当年分红率高达97.72%,切实以丰厚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展望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统筹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全力构建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体系,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红利。
三、 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2025 年上半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等相关制度,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为公司治理提供更健全的制度保障。
下半年公司会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及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并全面落实各治理主体职权,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保障培训,深化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的理解,提升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四、 提高“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实控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能力和合规意识的提升,严格落实监管要求,2024年度公司上述人员全部按要求参加了监管机构安排的相关专题培训,在培训中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等内容,帮助其精准把握监管动态,有效增强了依法履职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公司重视履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复盘”的全周期合规管理体系,在定期报告窗口期、重大事项决策等关键节点,通过网络、电话、口头等形式向上述人员及时提醒相关监管要求。2025年上半年,公司顺利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将积极做好各项监管政策的研究与学习,继续提高关键少数人员的合规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要求,并积极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提高项目中标、财务数据等信息的透明度,帮助投资者全面、有效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重要信息,积极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公司继续充分利用“上证 E 互动”、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沟通渠道,积极回复投资者的关切,同时也将积极参与和开展线上线下调研、路演、券商策略会等活动,努力构建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2025年,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市值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不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以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切实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发展,力争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本行动方案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内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并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的制度外,公司其他内部制度将依据相关规定及要求作相应调整。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将“股东大会”统一规范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等,此类调整均为规范性修订,不涉及制度实质内容的变更,不再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建筑装饰板块2025年半年度累计中标金额约为人民币136.94亿元,同比增长6.29%,其中幕墙与光伏建筑业务中标额约90.73亿元,同比增长9.84%,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中标额约46.21亿元,同比下降0.06%。
公司建筑装饰板块2025年半年度中标金额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5年半年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一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
至2025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电子邮件: kongxy@jangho.com;邮政编码:1013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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