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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梧桐南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浩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65,289,8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90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615人,代表股份903,55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609%。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为620人,代表股份1,868,840,503股,占总股本的31.1509%。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61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3,636,0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4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议案1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1、2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以累积投票制的方法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杨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771,926,72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106,722,267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选举张晓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770,447,65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105,243,191股。

  表决结果为当选。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900,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0%;反对股份数为17,470,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8%;弃权股份数为4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为185,695,853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901%;反对股份数为17,470,791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94%;弃权股份数为4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0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791,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42%;反对股份数为17,547,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89%;弃权股份数为5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445,3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57%;反对股份数为17,865,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0%;弃权股份数为5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725,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07%;反对股份数为17,609,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弃权股份数为5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657,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70%;反对股份数为17,609,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3%;弃权股份数为5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835,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66%;反对股份数为17,495,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62%;弃权股份数为50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3.06、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8,840,503股。同意股份数为1,850,732,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0%;反对股份数为17,523,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7%;弃权股份数为5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田夏洁、吴雨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5-08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

  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变更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杨蕾女士、张晓宇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股东会表决前,杨蕾女士、张晓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调整情况

  股东会完成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浩楠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拂洋先生、张艳会女士、吴海峰先生、张晓宇先生

  审计委员会:杨蕾女士(主任委员、召集人)、滕力先生、胡健先生

  提名委员会:滕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浩楠先生、张晓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晓宇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刘拂洋先生、杨蕾女士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简历

  杨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民革党员,195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机械工业部电工局会计师、中国电力工程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中国庆华能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1798.SH)监事会主席。现任农仙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红韵(北京)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北京中电华强焊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云粟食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羽阳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科清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贵州欣生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中科清风环保(杭州)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蕾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晓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年10月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发展部主管、渤海钢铁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师。

  张晓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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