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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 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 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星农牧”或“上市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含担保授权期内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非公司关联方。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追加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600.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1,952.96万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4,370.74万元;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7,582.22万元。

  ● 本次拟对下属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拟对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的担保将存在反担保情况。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此次担保授权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前次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其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48,000.00万元(含存量担保额度,在该担保总额度内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相关情况

  为了推动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扩大业务量,在有效评估风险和保证资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追加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600.00万元,追加后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08,600.00万元(含存量担保额度,在该担保总额度内循环使用)。其中,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3,8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向饲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包括赊欠担保、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对供应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提供反担保等),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800.00万元用于子公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有限”)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等),具体情况如下:

  1、 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3,8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含担保授权期内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向饲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包括赊欠担保、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对供应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提供反担保等),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26,600.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17,200.00万元。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未包含担保授权期内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用于购买公司产品、缴纳养殖保证金或用于新建、改扩建寄养猪场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800.00万元用于子公司巨星有限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等),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3,0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4,800.00万元。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2、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注:上述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均为单体报表口径,非合并口径数据。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目前公司确认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信用保证担保等;

  2、担保金额及期限:根据每笔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及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

  3、担保签署: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推动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扩大业务量,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2、公司此次追加担保的下属各子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虽有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但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具有控制力,能有效控制风险。

  3、公司此次对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追加担保,对被担保对象制定了严格的筛选标准、审查制度以及提供反担保措施等风险防范程序,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有如下要求及防范措施: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且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

  2、要求借款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向公司提供财产抵(质)押、连带责任保证等反担保措施;

  3、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通过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购买公司产品、缴纳养殖保证金或用于新建、改扩建寄养猪场,资金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和监控;

  4、公司定期派出业务或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经营销售与财务状况;

  5、对外提供担保之前,公司内控部门严格做好被担保方的调查、信用分析及风险预测等资格审查工作。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时针对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追加担保事宜,制定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担保行为是为了保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担保授权。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1,952.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22%。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04,370.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92%。对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的担保余额为7,582.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0%。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6、2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4日

  至2025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于2025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资料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6、27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嘉煜金融科技中心1栋26、27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60119627

  传真:028-60119627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段利锋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议案》

  为了推动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扩大业务量,在有效评估风险和保证资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追加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600.00万元,追加后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08,600.00万元(含存量担保额度,在该担保总额度内循环使用)。其中,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3,8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向饲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包括赊欠担保、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对供应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提供反担保等),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800.00万元用于子公司巨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有限”)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等),具体情况如下:

  1、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3,8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含担保授权期内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向饲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提供担保(包括赊欠担保、开立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承兑/保证、对供应商提供的融资产品提供反担保等),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26,600.00万元,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17,200.00万元。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未包含担保授权期内以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00万元用于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优质养殖户、客户、合作伙伴等提供担保,用于购买公司产品、缴纳养殖保证金或用于新建、改扩建寄养猪场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新增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800.00万元用于子公司巨星有限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其他对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等),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3,0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新增担保额度4,800.00万元。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可以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可以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额度暨追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6年8月22日。除对上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段利锋、唐春祥、苏宁、唐光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商业信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拟于2025年8月14日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岳良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6年8月22日。除对上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并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6年8月22日。除对上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87.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33.01亿元。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4%、3.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6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2025年7月28日,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本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7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回购最高价格22.2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0.11元/股,回购均价20.9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88,226.0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8月13日起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股份,且增持完成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正在实施中,具体增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2024年10月31日、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4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除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受巨星转债影响,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7月27日日合计转股39股,截至2025年7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510,070,333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773,9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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