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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全资子公司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石河子”)作为承租人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侨银石河子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浙银金租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3.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5.注册资金:400,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8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8.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9.关联关系:浙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浙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

  3.租赁物:车辆设备及其他合适的设备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租赁期届满,侨银石河子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三)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7,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综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107,0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05,220.00万元。

  侨银石河子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由侨银石河子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万元

  2.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八路北工业园区83号3001号

  3.法定代表人:何彪

  4.成立时间:2025年04月2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MAEGXX8405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环保咨询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侨银石河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侨银石河子于2025年4月29日新成立,暂未有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侨银石河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物为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车辆设备及其他合适的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子公司侨银石河子本次向浙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侨银石河子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侨银石河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评估,认为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

  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本次向浙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七、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业务方案如下:

  (一)华通金租融资租赁业务方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二)徽银金租融资租赁业务方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侨翔”)、茂名市高州侨胜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侨胜”)、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侨盈”)、珠海侨银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侨银”)、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侨环”)拟作为承租人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持有的环卫车辆及设备、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上述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均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方案

  (一)华通金租基本情况、主要方案及担保情况

  1、华通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3A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谢伟

  (5)注册资金:200,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HX733E

  (8)经营范围: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华通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华通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人民币3千万元

  (1)出租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3)租赁物:车辆设备及其他合适的设备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租赁期届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3、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人民币5千万元

  (1)出租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绥阳侨银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宝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租赁物:车辆设备及其他合适的设备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租赁期届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4、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7,000.00万元,子公司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57,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综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107,0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05,220.00万元;子公司拟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57,2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37,20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0,866.49万元

  (2)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仅限办公用途)

  (3)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4)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6)经营范围: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

  (7)侨银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侨银股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侨银股份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2、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2)注册地址: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姑婆山大道480-3号

  (3)法定代表人:杨璐霞

  (4)成立时间:2023年1月2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3MAA7WUAM1G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报检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汽车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水产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包装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售代理;集装箱销售;动产质押物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口监管仓库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贺州侨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贺州侨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贺州侨银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3、绥阳侨银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2)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街道诗乡门福兴七组8号

  (3)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4)成立时间:2022年1月2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3MA7GR67A4A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打捞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绥阳侨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绥阳侨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绥阳侨银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4、新疆宝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2)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康庄西路2500号

  (3)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4)成立时间:2022年7月1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9MABT9Y2M8A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新疆宝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新疆宝侨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新疆宝侨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二)徽银金租基本情况、主要方案及担保情况

  1、徽银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1号徽银金融租赁大厦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毓

  (5)注册资金:300,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4月2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6795222A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批复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徽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徽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市高州侨胜城市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侨银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物:车辆设备及其他合适的设备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其中,佛山侨翔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高州侨胜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江门侨盈不超过950.00万元;珠海侨银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莆田侨环不超过1,50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或直租。租赁期届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名义价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3、融资租赁拟定担保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7,0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综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107,0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05,22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持有的环卫车辆及设备为其自身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40,866.49万元

  (2)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仅限办公用途)

  (3)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4)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7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6)经营范围: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

  (7)侨银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侨银股份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侨银股份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2、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2)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3座2303(住所申报)

  (3)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4)成立时间:2021年9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7895W4A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打捞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佛山侨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佛山侨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佛山侨翔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3、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2)注册地址:恩平市外资民资工业区F区39号南边一区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时间:2021年12月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7EGDXX5M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打捞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轮胎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江门侨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江门侨盈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江门侨盈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4、茂名市高州侨胜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

  (2)注册地址:高州市桂圆路32号第八层(住所申报)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时间:2023年1月1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81MAC5XM679F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打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垃圾清运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高州侨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高州侨胜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高州侨胜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5、珠海侨银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416号五楼539室(集中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时间:2023年3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3MACDQ59113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打捞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珠海侨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珠海侨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珠海侨银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6、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0万元

  (2)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999号九龙小区12号楼1401室

  (3)法定代表人:刘宁馨

  (4)成立时间:2025年1月26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EAUHCB8G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打捞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包括放射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莆田侨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莆田侨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2024年度数据及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莆田侨银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物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贺州侨银、新疆宝侨、佛山侨翔、高州侨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贺州侨银、新疆宝侨、佛山侨翔、高州侨胜均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评估,认为其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上述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对控股子公司影响力较小,同时,担保能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向华通金租、徽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华通金租、徽银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七、其他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周丹华女士担任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控股子公司侨银新能源科技(石河子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银石河子”)作为承租人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侨银石河子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作为承租人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侨翔”)、茂名市高州侨胜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侨胜”)、江门市侨盈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侨盈”)、珠海侨银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侨银”)、莆田侨环城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侨环”)拟作为承租人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银金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其持有的环卫车辆及设备为其自身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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