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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999,997.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1年7月30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经办行为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经办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佑本”)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相关事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2021年9月2日,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河佑本和杭州佑本与东方投行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在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海拉尔中路支行、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营业部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转至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东达支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职责履行情况良好。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10.11万元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

  注2: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相关事项

  2024年9月23日和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5月14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1,694,398股变为771,634,3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

  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25年6月10日和2025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晓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71)。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71)。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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