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149,067.82万元被占用资金。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2025年8月12日前)清收上述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于8月13日起开市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提醒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 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与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亚东投资,所得资金将优先用于偿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所持有的公司1,698,1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被司法标记,如不能及时解除,可能导致该部分股份无法按照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的方案进行转让,进而可能导致上海鹏盛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用资金归还,公司可能会触及规范类退市指标,提醒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一切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询问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均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产品结构、主营业务、营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审慎判断、理性决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并且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5〕4号),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149,067.82万元被占用资金。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2025年8月12日前)清收上述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于8月13日起开市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提醒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风险提示

  2025年6月25日,上海鹏盛与亚东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鹏盛拟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亚东投资,所得资金将优先用于偿还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近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所持有的公司1,698,1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被司法标记,如不能及时解除,可能导致该部分股份无法按照公司前期信息披露的方案进行转让,进而可能导致上海鹏盛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用资金归还,公司可能会触及规范类退市指标,提醒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