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6 证券简称:嘉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环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南京环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智”)持有公司股份19,36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南京元奕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南京元奕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奕和”)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南京昌晟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南京昌晟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晟兴”)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环智、元奕和、昌晟兴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宗琰先生和秦卫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0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1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9,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股东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三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5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三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100,000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宗琰、秦卫忠及其控制的股东南京环智、南京元奕和、南京昌晟兴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本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则本人/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
(4)若本人/本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本人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做出的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环智、元奕和、昌晟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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