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建元信托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777号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三楼红宝石CD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秦怿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曾旭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姚俊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忆南、陈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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