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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增聘祁智晟先生担任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地方政府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

  上述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附:个人简历

  祁智晟先生,硕士。2020年1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助理分析师、分析师、组合管理助理,现任债券基金部基金经理助理。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纯债债券A/C,代码:519061(A类)/519060(C类))的销售机构,并于2025年8月4日起参加上述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5年8月4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5年8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5、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海富通悦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本基金各类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2、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号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交易账号下的分红方式,应分别针对这些交易账号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3、除息日申请申购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除息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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