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转债代码:113066 转债简称:平煤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需调整“平煤转债”转股价格,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7.51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7.5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5年8月4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17号”文核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2,9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自2023年3月16日至2029年3月15日),“平煤转债”自2023年9月2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7.51元/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鉴于公司2024年相关业绩指标未能完成《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行权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公司将对62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79.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平煤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已于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对“平煤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公司回购注销股份适用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调整。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平煤转债”按上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0=7.51元/股
A=3.12元/股,k≈-0.23%
P1=(P0+A×k)/(1+k)=7.52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平煤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51元/股调整为7.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4日起生效。
“平煤转债”于2025年8月1日停止转股,自2025年8月4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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