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10,000万元;于2025年2月18日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7,500万元;于2025年2月25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22,000万元;于2025年5月21日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5,500万元;于2025年6月27日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金额4,199.80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已于近期到期赎回,本金49,199.80万元及收益248.28万元已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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