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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潍坊联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银投资”)、潍坊汇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汇青”)、潍坊涌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涌金”)为公司原股东,已解散清算并将持有的公司的股份非交易过户给全体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发布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 潍坊联银、潍坊汇青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涌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晓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故联银投资、潍坊汇青、潍坊涌金全体合伙人通过本次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股份在股份过户后构成了类同一致行动关系。但上述三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相关一致行动的承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该一致行动关系已于上述三个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解除,上述三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合伙人进入6个月锁定期。

  3、 2025年7月11日,距离非交易过户完成已满6个月,公司认定上述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合伙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4、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177,913股,持股比例为55.4359%,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142,052股,持股比例为51.464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8,93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938%;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51,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18%;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91%;因解散清算非交易过户构成的类同一致行动关系股份8,03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2%。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177,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359%。

  本次权益变动后,因解散清算非交易过户构成的类同一致行动关系股份8,035,861股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数量合计变为104,14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648%。

  三、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由112,177,913股变为104,142,052股,持股比例由55.4359%变为51.4648%,触及1%刻度及5%刻度。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取得ISCC PLUS

  认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科科技”)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联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贸易”)取得了由SGS Germany GmbH 颁发的ISCC PLUS认证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ISCC认证证书的具体情况

  (一)联科科技ISCC PLUS认证证书情况

  证书编号:ISCC-PLUS-Cert-DE100-26629125

  认证机构:SGS Germany GmbH

  认证种类:特种化学品工厂

  证书有效期:2025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

  (二) 联科贸易ISCC PLUS认证证书情况

  证书编号:ISCC-PLUS-Cert-DE100-26630125

  认证机构:SGS Germany GmbH

  认证种类:贸易商

  证书有效期:2025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

  二、ISCC认证证书介绍

  ISCC认证是国际可持续性和碳认证,是一个全球适用的可持续发展认证体系。该认证是唯一同时满足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和《燃料质量指令》(FQD)的认证体系,经欧盟批准,通过ISCC认证后,企业可向欧洲销售生物质能源和生物燃料产品。此认证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自然和生物圈,推动社会的永续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联科科技及联科贸易取得该证书,一方面证明公司产品从原料到成品的全生命周期符合环保标准;另一方面,将有利于公司突破贸易壁垒,增强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与国际客户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公司一直注重能源综合利用,通过持续的先进工艺改进与引入,强化节能降耗规划引领,公司及子公司曾荣获“山东省循环经济创新科技重大成果奖”“山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中国无机盐行业绿色制造奖”等荣誉奖项,是“国家级绿色工厂”。

  公司将继续践行绿色生产使命,积极响应碳中和,降低碳排放,大力推动绿色制造,进一步推动公司产品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科科技

  股票代码:0012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控股大道1号洋浦迎宾馆3层蓝宝石厅366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联科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联银投资、潍坊汇青、潍坊涌金为公司原股东,已解散清算并将持有的公司的股份非交易过户给全体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发布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潍坊联银、潍坊汇青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涌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晓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故联银投资、潍坊汇青、潍坊涌金全体合伙人通过本次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股份在股份过户后构成了类同一致行动关系。但上述三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相关一致行动的承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该一致行动关系已于上述三个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解除,上述三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合伙人进入6个月锁定期。

  3、2025年7月11日,距离非交易过户完成已满6个月,公司认定上述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合伙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177,913股,持股比例为55.4359%,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4,142,052股,持股比例为51.4648%。

  二、 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8,93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9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8,93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93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不变。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8,93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938%;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51,9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18%;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91%;因解散清算非交易过户构成的类同一致行动关系股份8,03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12%。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2,177,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359%。

  本次权益变动后,因解散清算非交易过户构成的类同一致行动关系股份8,035,861股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数量合计变为104,14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648%。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四、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原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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