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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5-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相关事项。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会坡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马会坡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马会坡离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会坡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本次职工董事选举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马会坡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附件:简历

  马会坡: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至1999年在保定市技师学院学习;1999年至今在东利机械工作,期间任职班长、车间主任、销售部经理;2012年至今任安全办主任;2013年至2025年7月任东利机械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马会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会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不得担任和被提名公司董事的情形。马会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5-051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31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2025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前进东路29号

  3、会议召集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473,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57.82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744,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49.7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72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8.12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53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14.91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0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6.79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72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353,400股的8.1253%。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股份比例数值均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路达未出席会议)、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1,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1%;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2%;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1,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1%;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2%;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2,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7%;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5%;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16,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1%;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1,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1%;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2%;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2,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7%;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5%;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2,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7%;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5%;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17,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1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4%;反对1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4%;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2,9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3%;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8%;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0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2,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7%;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5%;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1%;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2.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1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7%;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1%;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2%。

  2.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22,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7%;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5%;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1%;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17,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3%;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4%;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1%;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17,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1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7%;反对1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1%;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5、逐项审议《关于2025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17,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1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4%;反对15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1%;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5.0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10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3%;反对1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0%;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关联股东王征、王佳杰、靳芳、万占升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5%;反对14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1%;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3,319,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7%;反对1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38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7%;反对15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09%;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小龙、林令佳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301298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公告编号:2025-052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监事邵建、华文栓、马会坡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一、监事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在前述的《公司章程》修订中规定了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责。本次监事离任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新《公司法》关于“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

  监事原定任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离任监事后,邵建、华文栓、马会坡仍在本公司任职。邵建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会坡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邵建持有公司股份64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华文栓持有公司股份8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马会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离任监事相关声明

  上述离任人员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邵建、华文栓、马会坡在任职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公司对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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