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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千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公司总部大楼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

  至2025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邮箱、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异地登记:股东可凭前述有关证件采取邮箱、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确保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并进行电话确认。邮件、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邮政编码:400707。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公司11楼董事会办公室

  2. 电话:023-61663050

  3. 传真:023-65213175

  4. 邮箱:tzzqb@qianli-ai.com

  5.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千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与关联方续签《金融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汽车”)拟分别与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致金融”)、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普华”)续签《金融合作协议》,吉致金融和智慧普华将分别提供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服务以帮助终端客户从睿蓝汽车的经销商处购买汽车产品,睿蓝汽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贴息支持,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千里科技与吉致金融、智慧普华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累计61次,累计金额38,579.49万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旗下睿蓝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经公司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睿蓝汽车分别与吉致金融、智慧普华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吉致金融和智慧普华将为睿蓝汽车提供汽车金融服务,分别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服务帮助终端客户从睿蓝汽车的经销商处购买汽车产品,由睿蓝汽车提供贴息支持,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4)。

  鉴于上述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吉致金融、智慧普华续签协议,睿蓝汽车向吉致金融和智慧普华支付的贴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吉致金融、智慧普华的实际控制人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8,579.49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说明

  吉致金融、智慧普华的实际控制人系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吉致金融、智慧普华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1145324K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2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2幢6层、8层

  法定代表人:韩旭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5年08月12日至 2045年08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汽车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5%,BNP Paribas Personal Finance持股20%,COFIPLAN S.A.持股5%。

  2.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07490845X3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0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0702

  法定代表人:忻桦

  注册资本:10786万美元

  营业期限:2013年08月0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浙江众尖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2%,BNP Paribas Personal Finance 持股20%,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持股18%,吉利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COFIPLAN S.A.持股5%。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事项情况外,前述关联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前述关联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吉致金融通过向终端客户提供汽车贷款服务,以帮助终端客户从睿蓝汽车的经销商处购买汽车产品,由睿蓝汽车提供贴息支持,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智慧普华通过向终端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帮助终端客户从睿蓝汽车的经销商处购买汽车产品,由睿蓝汽车提供贴息支持,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吉致金融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

  1.吉致金融向终端客户提供贷款或融资租赁产品,以帮助客户从睿蓝汽车经销商处购买睿蓝汽车,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睿蓝汽车应尽合理努力促使睿蓝经销商从吉致处获得零售金融;以及对符合吉致金融零售融资要求的睿蓝汽车经销商而言,尽合理努力向该等经销商为由吉致金融向终端客户提供零售金融销售业务提供贴息。条件是睿蓝汽车经销商或终端客户有最终选择权。吉致金融并非睿蓝品牌金融服务在市场上的唯一合作伙伴,其他合作银行也可在睿蓝授权下提供相应服务。

  3.吉致金融应尽合理努力向睿蓝汽车经销商、售后服务商提供贷款融资和对其终端客户的零售金融服务;尽合理努力向睿蓝汽车提供广宣、优惠利率、差异化产品等资源支持睿蓝汽车销售,响应睿蓝汽车关于零售金融的需求。

  4.吉致金融将通过睿蓝汽车经销商向最终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零售金融产品,并且可为终端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费率和融资条款。

  5.吉致金融承认并同意零售金融的借贷风险应完全由吉致金融自行承担;睿蓝汽车无需向吉致金融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承担在向终端客户提供零售金融服务时,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损失或责任。

  6.在睿蓝汽车指定的政策周期内,由睿蓝汽车与吉致金融双方共同设计,由吉致金融向购车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专属贷款服务,睿蓝汽车承担商务政策里约定的贷款购车业务中发生的贷款贴息,协议有效期内贴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二)与智慧普华签订的《金融合作协议》

  1.智慧普华同意为睿蓝汽车提供汽车融资租赁服务,以帮助终端客户从经销商处购买睿蓝汽车,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2.智慧普华将通过睿蓝汽车经销商向最终客户提供一系列的融资租赁产品,智慧普华将尽合理努力根据其通用产品政策向终端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服务。

  3.对符合零售融资的睿蓝汽车经销商而言,睿蓝汽车向该等经销商促成的智慧普华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贴息支持,协议有效期内贴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智慧普华的终端客户有权选择是否选择贴息产品或是否接受贴息。

  4.智慧普华并非睿蓝汽车品牌金融服务在市场上的唯一合作伙伴,其他合作机构也可在睿蓝汽车授权下提供相应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智慧普华应当为睿蓝汽车的优先合作方。

  5.智慧普华承认并同意融资租赁业务风险应完全由智慧普华自行承担;睿蓝汽车无需向智慧普华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承担在向睿蓝汽车经销商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或向终端客户提供零售金融服务时,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第三方费用、损失或责任。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旗下睿蓝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有率,能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新能源汽车战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传海先生、刘金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七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吉致金融、智慧普华累计已经发生的各类非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7.97万元。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已披露的对外投资事项按合同履行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除此之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未发生收购或出售资产、受让或转让股权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千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8)。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传海先生、刘金良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新增关联方上海极光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杭州擎威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及Dreamsmart Infinity HongKong Limited,并将全年预计金额由754,030万元调整为1,117,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上述关联人含其分、子公司。

  2.本表格披露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3.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4.上述关联人除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均为同一控制下企业,上述部分类别的关联交易中存在众多关联人对应的预计交易金额较小的情形,故以“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关联人”合并列示。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上海极光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9446号

  法定代表人:王瑞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01-20

  营业期限:2025-01-20 至 2055-01-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极光湾科技有限公司100%。

  2. 江苏耀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建湖县上冈产业园园区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郑鑫

  注册资本:12060.98万元

  成立日期:2021-07-06

  营业期限:2021-07-06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机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试验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电池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气体压缩机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浙江耀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66.3296%, 盐城宁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4368%,建湖县汇湖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218%,建湖县名湖新兴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6.2184%等。

  3. 杭州擎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1155号创业广场A座11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敏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

  成立日期:2023-05-24

  营业期限:2023-05-24 至 9999-09-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试验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试验机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路特斯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4.2%,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产业有限公司27%,江苏威肯西汽车科技有限公司10%,杭州维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等。

  4. 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西谭社区眉山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陈爱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03-18

  营业期限:2020-03-1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及零配件销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雷达新能源汽车(浙江)有限公司45%,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45%,淄博市淄川区财金控股有限公司10%。

  5. Dreamsmart Infinity HongKong Limited

  企业类型:private company, limited liability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17室

  董事:苏静、王益民、廖清红

  注册资本:100万港币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12日

  营业期限:023年10月12日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跨境贸易,包括手机、XR等产品的海外物料采购,手机、XR、汽车等产品的海外授权经销。

  主要股东:Dreamsmart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100%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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